首頁 > 社會 > 教育 > 正文

高考期間加強學生管理 山東高校學生一般不允許請假

稿源時間:2018-05-31 16:30:14  文章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摘要】高考臨近,為了嚴肅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在校學生違規參加高考和替考行為,維護高考正常秩序,5月30日,省教育廳下發《就高考期間加強學生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

  高考臨近,為了嚴肅考試紀律,堅決杜絕在校學生違規參加高考和替考行為,維護高考正常秩序,5月30日,省教育廳下發《就高考期間加強學生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切實落實考試安全主體責任,重視並強化組織領導和保障,完善工作機制,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集中開展打擊替考作弊等專項行動,確保萬無一失。

  高考期間各高校應堅持正常的教學活動,加強對學生的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許請假。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應核清原因,除常規審批程式外,要經上一級主管領導審核把關,並報學校學生工作部門備案。

  各高校及學校各院(係)都要明確一位主要領導專門負責此項工作,院(係)要安排專人負責學生點名核查工作。對無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對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細究,防止學生參與替考。對在校外實習的學生,要通過實習指導教師進行清點核查。各校發現可疑替考者應立即上報教育廳學生處,聯繫電話:0531—81916501。

  各高校要加強對學生的紀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將有關政策規定傳達到每一位學生,使廣大學生明白參與高考作弊對社會、對自身的嚴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險性。對已違規報考、試圖參與作弊、預備充當“槍手”的,要加強教育引導,只要在高考前主動交出准考證,退出考試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則,一經查出,將按照有關規定由相關部門嚴肅處理。

  嚴格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各高校要加強領導,明確負責部門,責任落實到人。對在校學生的管理,堅持誰管理、誰負責;對特殊原因確需請假的,必須堅持誰批准、誰負責。對管理不嚴、不認真清點和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責任外,將嚴肅追究學校領導、學校有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歡迎廣大網民為中國網山東提供新聞線索,積極投稿。中國網山東熱線電話:【0531-88556593】 投稿郵箱:zgwsdchina@126.com 中國網山東微網志:http://weibo.com/aixinqiye 微信公眾號 :sdpdchina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