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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十件大事公佈

稿源時間:2018-05-09 14:43:19  文章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殷國鵬 張靖浛 責任編輯:高靜
【摘要】2017年,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豐碩成果。5月8日上午,淄博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淄博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十件大事”。

淄博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十件大事公佈

  中國網山東5月9日訊 2017年,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豐碩成果。5月8日上午,淄博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淄博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十件大事”。

  為總結宣傳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設新亮點、新成就,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了法治政府建設“十件大事”公佈制度,總結法治政府建設成效,記錄法治政府建設進程,展現法治政府建設變化,在全社會營造濃厚法治氛圍。

  2017年,通過對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進行匯總和篩選,最終確定了能夠代表淄博法治政府建設的“十件大事”。發佈會上,淄博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楊祥春發佈了《2017年度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設十件大事》。

  大事一:淄博市首次入圍權威機構法治政府建設評估全國前十

  2017年9月,中國政法大學發佈了《法治政府藍皮書: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17》,淄博市政府評估總分為764.96分,高於全國平均水準687.22分,在全部評估的100個城市中位列第十名,這是淄博市首次入圍該評估前十名。本次評估是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自2013年啟動中國地方法治政府評估項目以來,連續第五年發佈全國範圍內的法治政府評估報告。中國法治政府評估報告是目前全國唯一一個由中立的研究機構,以第三方身份對我國地方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獨立進行評估後形成的結果,具有很高的權威性。

  2017年以來,淄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緊緊圍繞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設規劃綱要》要求,以“開展一項活動,抓好三項改革,實現五個突破”為抓手,不斷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推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完善政府立法體制,規範行政行為,全面提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問題的能力,全方位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上了一個新臺階。在2017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設考核中,淄博市取得了四項“好”的評價,在全省17地市中名列第一。

  大事二:開展法治政府建設深化年活動,法治政府建設全面提速

  2017年,淄博市開展了法治政府建設深化年活動,制定出臺了活動實施方案,對《淄博市法治政府建設綱要(2016-2020)》所確定的2017年各項年度任務分別以鞏固提升類、開拓創新類進行再分解,落實任務責任單位、完成時限,建立督促指導長效機制,定期對任務落實情況進行督導通報,並將督導情況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考核體系,形成了年初部署任務,年中督促檢查,年底考核評估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模式。年中和年底,對區縣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及《綱要》貫徹落實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反饋,各區縣按要求進行了整改,並提供了整改報告。同時,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制度,明確區縣政府、市直部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的內容、形式及時間等。各級各部門均已建立並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報告制度,並通過門戶網站向社會公佈。

  大事三:紅頭文件全面清理,發展環境再優化

  2017年,淄博市對自1992年被國務院批准為“較大的市”以來現行有效的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按照確定的清理原則、範圍、標準以及清理方式、時間等要求,制定了清理工作方案,確定了清理工作步驟。根據工作部署,按照“誰起草、誰梳理、誰制定、誰清理”的原則,各相關部門對起草的規章及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梳理和自查。市法制辦在各部門梳理和自查的基礎上,對所有規章、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審查,並將初步審查情況進行了反饋。經清理最終確認,列入本次清理範圍的市政府規章共72件,其中保留的47件,修改的15件,廢止的10件。清理結果于2017年12月10日以淄政發[2017]24號文件公佈。經清理,保留市政府規範性文件78件,市政府辦公廳規範性文件169件;廢止市政府規範性文件46件,市政府辦公廳規範性文件78件。

  大事四:全面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行政執法體制建設取得實效

  2017年,全市綜合執法改革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以整合執法隊伍、推動執法重心下移、減少執法層級、優化執法力量配置為主要內容,積極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初步構建起權責統一、權威高效、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行政執法體制。

  一是執法機構“集約化”。市級層面,以部門領域內綜合執法為主,市經信委、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等8個重點部門執法隊伍由19支集中到8支。同時,將市發改委、市教育局等17個部門執法職責由機關一個內設機構統一行使。區縣層面,以跨部門、跨領域綜合執法為重點,按照“1+7”模式綜合設置執法隊伍。改革前五區三縣共有行政執法隊伍114支,改革後各區縣均保留8支執法隊伍,共計64支,比改革前共減少50支。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文昌湖區參照區縣改革要求,設立了綜合行政執法局,整合行政執法職責。二是執法體制“科學化”。市級執法部門建立健全執法資訊共用、執法監督、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等工作機制,目前,市級已有20個部門建立起有關工作機制。三是執法層級“精簡化”。將由區級政府行使更方便更有效的城市管理、勞動保障、市場監管等領域行政執法許可權,逐步實現區級執法為主。中央和省有專門要求的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産等領域實行市區分級執法,市安監局等14個部門就劃分市區執法層級提出了意見,並積極推進落實。

  大事五:搭建“一委一庫一平臺”架構,建立“黨政一體”法律顧問制度

  按照中央和省市決策部署,在總結法律顧問制度經驗的基礎上,2017年淄博市將建立“黨政一體”法律顧問制度提上工作日程,法律顧問制度又向前邁進了一大步。按照以市委黨內法規工作機構和市政府法制辦人員為主體,統籌全市優質法律服務資源的基本思路,淄博市通過公開遴選、公開招標的方式建立了法律顧問委員會、法律專家庫、法律服務公共資源平臺,確立了“一委一庫一平臺”為基本架構的“黨政一體”法律顧問制度,確立起為黨政機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的資源庫。同時,出臺了《淄博市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制度實施細則》,規範了工作方式、工作紀律、管理與服務,為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為全市法律顧問管理與服務的規範化奠定了基礎。

  大事六:積極推進“放管服”改革,“三最”城市建設再提速

  2017年,出臺了《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推進“三最”城市建設的實施意見》,部署開展放權減證、流程再造、精準監管、體制創新、規範用權“五大改革任務”,並提出了52項操作性、針對性強的改革措施,全面打造“三最”城市“升級版”。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推進“一窗受理”,40個部門落實審批授權首席代表制度。編制公佈市本級和區縣第一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項清單,涉及事項4354項;全市88個鎮(街道)均建設便民服務中心,全市建成村居代辦點2538處。在投資項目遠端視頻聯動審批和區域化評估評審初見成效的基礎上,創新開展了投資項目設計施工圖聯合審查,投資項目審批聯合勘驗,投資項目竣工聯合驗收,形成了投資項目審批“一化四聯”的完整服務模式,簡化了審批機制,使項目審批更具靈活性,縮短了審批時間,提高了行政效率。建立優化政務環境工作協調機制,堅持用好“六個一”督察機制,每月對區縣進行考核。國務院先後兩次發文對淄博經驗進行通報表揚,國家發改委等六部委對淄博老工業城市轉型示範區全面優化營商環境經驗予以肯定。

  大事七:推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取得新突破

  2017年1月,出臺了《淄博市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試行)》,該《辦法》確立了重大行政決策實施目錄管理,明確了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的制定主體、制定方式、制定程式,規定了動態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按照目錄管理制度的要求,2017年,市政府將27項重點工作納入重大行政決策目錄,轄區內區、縣政府共計公佈重大行政決策90余件。從實施情況來看,列入目錄管理的事項,均嚴格履行了重大行政決策程式,市、縣兩級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準得到顯著提升。為將該項制度常態化、規範化,本市將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作為新修訂的《淄博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式規定》(市政府令第102號)重要內容。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制度的建立,真正使重大行政決策制度落地生根,標誌著淄博市重大行政決策工作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大事八:以標準化建設為抓手,行政復議工作再上新臺階

  2017年4月,淄博市行政復議標準體系通過省服務標準化試點項目專家驗收組考核驗收,行政復議服務標準化工作在全國尚屬首創。本市從2014年開始推動行政復議標準化建設工作,2015年1月,本市行政復議標準化試點項目被確定為省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項目。2016年9月,淄博市下發《關於實施淄博市行政復議服務標準體系的通知》,在市本級發佈實施行政復議標準體系。

  2017年1月,在全市範圍內全面推行行政復議標準體系。2017年4月,省服務標準化試點項目專家驗收組對淄博市行政復議標準體系建立運作情況及標準化試點建設進行全面評審,一致同意淄博市行政復議服務標準化試點項目通過考核驗收。本市行政復議標準體系共設置“行政復議基礎保障標準體系、行政復議立案標準體系、行政復議審理標準體系、行政復議決定標準體系、行政應訴標準體系”五大支柱體系,下設20個子體系,共計222個標準項。

  2017年6月,全省深入推進行政復議規範化建設工作會議在淄博市召開,省法制辦下發《關於在全省推廣行政復議標準體系的通知》,在全省學習推廣淄博行政復議標準化建設經驗。淄博市在加強行政復議標準化建設的同時,充分運用“網際網路+”的模式,同步開發行政復議應訴綜合管理系統,將行政復議標準化工作流程通過資訊化手段進行固化,通過資訊化辦案平臺進一步推進標準化建設。

  大事九:運用“網際網路+行政執法”模式,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得以全面落實

  2017年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7〕14號),淄博市作為國務院確定的行政執法三項制度32個試點單位之一,積極開展探索試點。

  一是全方位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重點解決執法案件網下辦理、執法過程記錄不全、執法系統操作不熟等問題。二是全部行政案件實行法制審核制度,通過強化法制審核來確保執法決定的合法適當,未經法制審核不得進入下一步環節,通過法制審核,堅決守住法律底線,保證了執法決定的正確性。三是多方式分階段落實執法公示制度。本市統一了執法資訊公示平臺,實現執法資訊互聯互通。主要採用事前資訊主動公示,事中當事人自行查詢和事後行政執法結果實時自動公示三種公示方式。

  2017年,全市通過行政執法網共辦理案件84571件。其中,執法檢查68637次,行政處罰立案15934件,辦結10083件,處罰金額9000余萬元。通過“網際網路+行政執法”實現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落實,取得了初步成效。實現了程式、文書、裁量三統一,促進了規範公正執法,行政執法事項公開透明,選擇性執法、隨意執法、人情執法等現象基本杜絕,同時,實現了政府及部門對行政執法的實時監督,政府內部層級監督職責的得以有效履行。

  大事十:精耕細作、規範提升,行政調解工作成效明顯

  2017年,本市作為全省行政調解工作試點城市,從抓基礎、抓制度、抓機制、抓考核、抓宣傳入手,多措並舉,強力推動行政調解工作的規範有序開展,全年全市各級政府和部門累計成功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9994件,有效避免了大量訴訪案件的發生,行政調解成為化解矛盾糾紛的重要手段。

  一是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行政調解工作制度。本市制定了關於加強行政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各級各部門建立健全行政調解體制機制,大力加強對行政調解工作的制度保障。各區縣先後出臺了一系列行政調解制度,各部門建立各項行政調解制度120余項。二是加強行政調解機構場所建設,全力推動行政調解工作深入開展。在全市推行行政調解室建設,設立行政調解專項經費,明確行政調解室建設標準,配齊配強行政調解工作人員,全面梳理行政調解事項清單,理順行政調解程式,統一行政調解格式文書。三是開拓創新,行政調解工作亮點紛呈。加強專項調研指導,強化經驗總結,按照“政策研究——結合實踐細緻梳理——形成經驗模板——全市推廣”這一流程開展各項工作,始終鼓勵基層在實踐中進行探索創新,及時將各區縣在實踐中積累的經驗挖掘總結出來,先後推出了一大批來自行政調解工作一線、富有鮮活生命力的工作經驗,為全省推行行政調解工作創出一套可複製、可推廣的淄博工作模式。(殷國鵬 張靖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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