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守信者將享受行政審批“綠色通道”、公共服務便利等優惠,而失信者將會受到限制參與公共資源交易、限制出境、行業內勸退等多項聯合懲戒措施。
2018年底前,全省信用法規制度和信用標準體系將基本建立,公共信用資訊平臺框架基本建成。在現有信用管理體系的基礎上,《實施意見》突破性地提出了建立跨區域、跨部門聯動機制,加強信用資訊共用和信用評價結果互認。
對嚴重失信主體,跨區域、跨部門聯合懲戒,讓失信主體“無處可逃”。“由過去一個部門在一個領域內對失信人懲戒,變為多個部門多個領域聯合懲戒,並將這種失信行為記于個人名下,改變了過去‘一罰了之’和部門‘單打獨鬥’的現象。”業內人士表示。
“聯合懲戒可以改變過去企業不怕罰款,失信違法成本低的局面,構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信用監管格局。”業內人士介紹,2016年12月,東營一企業因失信影響上市;不久前,威海一企業法人因企業被納入失信名單出國考察簽證被拒;今年上半年,濟寧一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則因失信差點失去經營平臺……如果喪失信用要付出很大成本,那麼老賴也就不敢耍賴了。
此次《實施意見》除了限制“老賴”乘坐飛機、高等級列車;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限制參與部分金融活動等常規內容外,懲戒措施還包括限制參與公共資源交易、限制出境、行業內勸退等多項聯合懲戒措施。
對守信者則褒揚和鼓勵。行政審批過程中,對誠信典型和連續3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行政相對人,可視情實施“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在財政扶持、招商引資、公共資源交易等方面,也可以提供公共服務便利。對符合條件的誠信企業,在例行檢查、專項抽查中也可適當減少檢查頻次。
另外,我省還將建立健全信用修復機制。在規定期限內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不再作為聯合懲戒對象。建立有利於自我糾錯、主動自新的社會鼓勵與關愛機制,支援有失信行為的個人通過社會公益服務等方式修復個人信用。
記者從山東省高院獲悉,多年來,山東全省各級法院累計發佈失信被執行自然人78萬人次,企業法人10萬人次。而根據省工商部門近日提供的一份數據,自2014年10月開始,截至目前,我省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也高達29.4萬戶。(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崔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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