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各地在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要求,全部取締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小型造紙、製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産項目。
日前,山東省環保廳公佈我省2016年度取締的250家“十小企業”名單,涉及濟南9家小型企業,其中包括章丘6家電鍍廠、濟陽2家煉油作坊、商河1家煉油作坊。據了解,截至2016年12月底,山東所有“十小企業”全部被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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