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7家環境違法企業被強制執行 12家環評企業被處罰

稿源時間:2017-10-31 16:39:16  文章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李琳珊 孫雪梅 責任編輯:高靜
【摘要】10月31日,淄博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2017年第三季度誠信紅黑榜新聞發佈會。淄博市環保局黨組成員、工會主席劉玉祥通報2017年違法企業及對部分違法環評機構的處理決定等有關情況。

  中國網山東10月31日訊(李琳珊 通訊員 孫雪梅)10月31日,淄博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2017年第三季度誠信紅黑榜新聞發佈會。淄博市環保局黨組成員、工會主席劉玉祥通報2017年違法企業及對部分違法環評機構的處理決定等有關情況。

淄博市7家環境違法企業被強制執行 12家環評企業被處罰

  2017年,淄博市環保系統在淄博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攻堅克難、積極作為,以中央環保巡視和環保部環保督查為契機,狠抓工作落實,強化協調推進,進一步加強對排污企事業單位環境執法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品質管理力度,全市環境品質持續改善,生態淄博建設取得新突破,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升。

  今年1-9月,全市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同比分別改善30.2%、13.4%、10.5%、9.7%。全市河流斷面水質COD和氨氮濃度同比分別改善8.85%和38.5%。

  根據環保法第五章第五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産經營者的環境違法資訊記入社會誠信檔案,及時向社會公佈違法者名單的規定要求,發佈會通報了違規企業和環評機構情況。

  以身試法 7家環境違法企業被強制執行

  2017年淄博市各級環保部門依法行政,嚴格按照環保法律、法規及規定,依靠與司法機關的緊密配合,利用多種手段不斷提高打擊力度,始終保持著對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但有部分企業仍然存在知法犯法、超標排污,拖欠排污費等情況。今年以來,淄博市環保局已對未依法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7家環境違法企業移交張店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違法企業名單如下:

序號

企業名稱

1

淄博宏達熱電有限公司

2

淄博鑫港燃氣有限公司

3

淄博重能陶瓷新材料廠

4

沂源縣污水處理廠

5

淄博新瑞新型建材責任有限公司

6

淄博雙星供熱有限公司

7

淄博傅山焦化有限公司

  不負責任 12家環評機構被限期整改

  今年淄博市環保局在進一步優化項目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的同時,進一步加強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品質管理。在今年中央環保巡視和環保部環保督查期間,部分環評機構在淄博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過程中,在標準適用、工程分析、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等級適用等方面存在嚴重錯誤,環評文件出現重大原則性問題,根據《山東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品質考核辦法(試行)》(魯環發[2017]3號)有關規定,針對部分環評機構在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不負責任的行為進一步加大處理力度。2017年2-3季度淄博市環保局共對12家環評機構作出6個月以上限期整改的處罰決定。整改期間該市各級環保主管部門不再受理其編制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申請。被處罰環評機構名單如下:

序號

被處罰環評機構名稱

處罰方式

1

河南源通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12個月

2

江蘇綠源工程設計研究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12個月

3

瀋陽綠恒環境諮詢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12個月

4

聊城大學

限期整改12個月

5

寧夏華之潔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12個月

6

安徽中環環境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12個月

7

威海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12個月

8

江蘇久力環境工程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12個月

9

福州閩涵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12個月

10

吉林靈隆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12個月

11

江蘇宏宇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12個月

12

泰安市禹通水務環保工程有限公司

限期整改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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