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幾起旅遊投訴揭開部分旅行社賺錢“黑幕”

春季又到,旅遊逐漸進入旺季。外出旅遊該注意些什麼?個別用意不良的旅行社到底設置了哪些陷阱?如何才能避免挨“宰”?“3·15”消費者維權日來臨之前,記者採訪到了部分較典型的投訴案例,供遊客借鑒。

旅遊行程是怎樣“縮水”的

李先生和崔女士去年初參加了我市一家旅行社的雲南之旅,6天的行程中,“極為糟糕”(李先生語)。昨日,記者拿到了他倆當初的投訴信:

“按照合同規定,我們應乘1月31日早晨8點的飛機赴昆明,但1月30日接到通知,改為下午3點的飛機,行程縮短半天,1月31日的旅遊項目只好壓縮到以後的行程裏。本來安排我們晚上乘車從大理回昆明,也改為早晨乘車,遊玩時間又減少了半天。”

“按照報名時的行程,雲南之旅中的麗江行程是2天,其中包括夜遊麗江古城和品嘗風味小吃,由於時間大幅減少,2天的麗江遊成了1天遊。我們既沒有時間乘索道登山,也沒有時間遊覽麗江古城。”

由於旅遊旺季車票、機票難買,許多旅行社向遊客承諾的乘車和登機時間很難實現。而在遊客出發前,濟南的組團旅行社一般又同旅遊目的地旅行社簽訂了地接合同,訂金早已交付,為了減少損失,即使出發晚了,旅行社一般也仍然按既定行程發團。如果不投訴,吃虧的肯定是遊客了。

交通工具竟然變成了拖車

李先生和崔女士在投訴書裏還説:“2月2日上午9點,我們從楚雄乘汽車赴大理的途中,距大理30公里處,汽車拋錨了,乘客要求司機同大理方面聯繫,派車將我們送至大理,以免耽誤時間。但司機為了減少費用,自己修車,修了3次也沒修好,等最後交警用拖車將我們連人帶車一起拖至大理時,已是下午3點了。30公里的路程,竟‘走’了6個小時。”

“當天下午4點匆匆吃過‘午飯’後,終於開始了大理遊,到達蝴蝶泉邊時,天已經完全變黑。之後,旅行社帶我們趕到嚴家大院時,已是晚上8點多了,而嚴家大院下午6點就已下班了。在這種情況下,旅行社竟然宣稱已帶我們走完了全程。”

記者了解到,濟南組團旅行社承諾的乘車標準一般不“準”。如果遊客一定要按合同規定的標準乘車,報各參團時就必須既要考察濟南組團社的實力,又要考察旅遊目的地地接社的實力,一般兩邊都是大旅行社才比較保險。

是旅遊還是購物

李先生和崔女士還説:“在昆明的第一天行程中,共去了4個地方,3個是購物點,包括兩個行程上沒有的地點。回昆明的路上,還有兩次購物行動,其中一次行程上沒有註明。”

遭遇李先生和崔女士這樣經歷的人不在少數。據一位多年從事導遊工作的人士介紹,在昆明的旅行社指定購物點購物,遊客每花出100元錢,就有至少30元落入導遊的腰包。在海南的許多購物點,導遊的回扣多時能超過50%。雖然近日海南省有關部門出臺文件,説旅行社從購物點拿“返利”是合法的,但遊客去旅遊時還是少去逛購物點為好,吃虧的都是遊客。

合同規定的標準間哪去了

另一位遊客投訴説:“2003年8月15日至19日,我們報名參加濼源大街某旅行社組織的散客九江、廬山雙臥5日遊,5個大人每位交了930元,1個7歲小孩另交了160元的旅遊車佔座費。合同規定住雙人標準間酒店。結果,5個大人住的是2套3人間,床頭燈掉頭了,墻角有蜘蛛網,浴缸還有污物。合同規定是空調旅遊車,我們乘坐的卻是臨時租用的昌河型6座車,小孩也未佔到座位。”

旅行社在住宿標準上經常耍的花招的是把“標準間”寫成“準標準間”,把“星級酒店”寫成“準星級酒店”,雖然旅行社的工作人員會説帶“準”不帶“準”差不多,而一旦這個“準”字落到合同裏,你的住宿標準就沒“準”了。

給遊客吃的什麼飯

曹某一行32人去年8月參加了我市一家旅行社組織的日照、五蓮山3日遊。按行程,8月5日、6日在日照旅遊,7日早餐後去五蓮山。但7日2點後,旅遊團隊中陸續有人發生嘔吐、腹瀉、發燒等症狀,當日7點,已達10人之多。導遊決定先把病人送醫院就醫,此後,又有5人相繼發病。後來,日照衛生防疫站有關人員到旅行社住宿就餐的酒店調查取證,發現該酒店沒有衛生許可證。

病人經日照東港醫院治療後,多數在8日16時病情基本穩定,但仍有4人留院繼續治療,後來這4人被診斷為“食物中毒”。

據記者了解,旅行社之間競爭異常激烈,有時為了省錢,專門找一些偏僻小店,建議遊客吃飯時可以先看看酒店有沒有相關的營業證件。 (記者 趙英明)

《濟南日報》200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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