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遊客客死重慶金佛山冰雪節 旅館賠償四萬五

一遊客客死冰雪節,家屬狀告市遊局、南川市政府、南川市金佛山風景名勝管理局和臨君舍旅店的官司,昨日在渝中區法院一審宣判:死者家屬獲賠4.49萬元。

去年底至今年初,第四屆重慶金佛山冰雪節隆重舉行。今年1月1日,九龍坡區市民王治義一家三代前往,購票進入金佛山風景區。下午4時許,一家人入住臨君舍旅店。

次日上午8時許,旅店服務員發現,王治義兒子王冕躺在床上毫無動靜,他的妻子和女兒處於昏迷中,屋內充滿煤氣味道。

原來發生了一氧化碳中毒。王冕經搶救無效死亡,王冕妻子和女兒得救。不幸發生後,王家調查發現,臨君舍旅店在冰雪節期間根本就沒有營業資格。王家認為,市旅遊局和南川市政府、南川市金佛山風景名勝管理局作為冰雪節的主辦單位,應該對風景區的旅館嚴格審查,不留安全隱患。但臨君舍旅館卻能夠沒有營業執照和公安部門的特業許可證進行經營,主辦單位難辭其咎。

昨日,渝中區法院在判決書中稱,臨君舍旅店尚未辦理相關手續就自行開業,屬於非法經營,屬於工商管理部門處罰範圍,不屬於市旅遊局、南川市政府和南川市金佛山風景名勝管理局職權範圍。事件中,死者作為成年人,本不該將碳火放進屋內,應當承擔次要責任,臨君舍旅店提供碳火,釀成事故,應當承擔主要責任。遂判決由旅館主人賠償經濟損失4.49萬元,駁回對其他被告的訴訟請求。陳能雄

  《重慶晚報》200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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