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挨餓 晚上受凍 九寨行遊客獲賠一半旅費

日前,北京市一中院審結了一起旅遊合同糾紛案件,判令北京某旅行社賠償參加該社組織的遊九寨溝等四景點攝影團的王青等7人違約損失,數額為旅費的一半,即1490元。

去年10月10日,王青等遊客剛到成都火車站,就被地接的旅行社晾了兩個小時。16日那天合同中是安排去黑虎寨遊玩,但是當天旅行社以黑虎寨比較偏僻,交通不便為由,將黑虎寨景點改為二道海。17日旅行車發生交通事故延誤行程2小時,22日未徵得王青等人的同意擅自取消參觀臥龍大小熊貓館。不僅如此,在旅途中,王青總覺得吃不飽,甚至有一次吃得不衛生鬧肚子。住的大多數酒店使用臟床單,被褥潮濕。有的酒店晚上只供一個小時的熱水,11點就停電,凍得睡不著。2002年11月26日,王青等攝影旅行團的7名團員將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損失。

市一中院審理後認為,按合同規定,王青等人如約交納了旅遊費。但是,旅行社在履行合同中嚴重違約,未按時接團,擅自變更、取消約定景點,發生交通事故延誤時間,未按合同約定標準提供食宿。(李罡 范紅萍)

《北京青年報》200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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