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嚴懲自身原因誤機 誤機1分鐘加罰50元  

    為徹底解決航班延誤問題,南航決定從9月15日起全面實施“正點行動”,重申起飛前30分鐘停辦登機手續的規定,但從執行兩天的情況看,誤機現象不減反增。

    南航有關負責人指出,造成航班延誤的原因有很多。對於航空公司方面造成的延誤,南航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在罰款500元的基礎上,航班每延誤1分鐘再加罰50元,最高罰款達5000元。

    對於旅客來説,起飛前30分鐘禁止登機本就是《民航法》的規定,航空公司嚴格按規定執行只是為了提醒旅客注意掌握時間,避免因人為原因導致航班延誤,從而給其他旅客造成種種不便和經濟損失。南航正點行動首日有160多名旅客因遲到而被拒絕登機,很多人都會認為是由於航空公司過於苛刻。其實據白雲機場安檢負責人透露,對於每天發送2萬多人次的白雲機場而言,這個誤機數字是十分正常的,僅佔總發送人數的1%,與平時的誤機率相差無幾。

     《新快報》 2002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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