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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法律援助推出新內容

    日前,記者在鞍山市人民檢察院技術處獲悉,鞍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檢驗鑒定中心與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聯合開展司法鑒定法律援助,此舉打開了檢察技術工作的新局面,使檢察技術更好地為群眾服務,為辦案服務。

    鞍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檢驗鑒定中心與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聯合開展司法鑒定法律援助工作援助的對像是,符合規定的申請法律援助應具備的條件,並且由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審查確定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申請人。

    法律援助的內容包括法醫鑒定:人身損傷程度評定,傷殘評定,死亡原因,損傷時間分析。物證檢驗及對其他鑒定機構出具的法醫鑒定書進行審查復核。文檢鑒定:筆跡檢驗,各種票證、印章印文、列印複印等文件檢驗;消跡、添改、塗抹等模糊文件檢驗;書寫時間檢驗等。對其他鑒定機構出具的文檢鑒定進行審查復核。司法會計審計和鑒定:對經濟案件涉及的財務資料進行審計和鑒定,對其他審計鑒定機構出具的審計鑒定進行審查復核。

    司法鑒定法律援助程式,是法律援助案件中受援當事人或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認為就案件有關事項需要進行司法鑒定的,可向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書面申請;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後,經審查認為需要進行司法鑒定的,由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填寫鑒定委託書,移送鞍山市人民檢察院檢察技術檢驗鑒定中心進行鑒定;鑒定結束後,由鞍山市檢察技術檢驗鑒定中心向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出具有關的鑒定結論。

    新華社 200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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