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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福森談法律援助經費

    2001年9月28日,國務院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會上,司法部部長張福森介紹了我國法律援助資金的來源。

    他介紹,中國的法律援助經費目前的來源主要是三個方面,一個是政府撥款;第二就是行業奉獻,律師、公證,為法律援助提供一些無償的法律援助,盡一些義務。第三就是社會贊助,現在資金的來源主要是這三個方面。説到政府撥款,根據我們現在國家的財政體制,司法部的法律援助中心所需要的法律援助的經費由中央財政幫助解決。地方的法律援助機構,從事法律援助業務的時候需要的經費,由各地的財政部門幫助解決。剛才你説到法律援助所需要的經費比較緊張,根據他的了解,現在世界上凡是建立和實施法律援助制度的國家,普遍遇到的一個問題就是經費不足,我們中國的情況當然也不例外。他認為,要確保法律援助有足夠的資金,第一還是要靠政府支援,因為建立和實施法律援助制度應該説是政府的一項職責,需要各級政府能夠把法律援助所需要的經費儘量地列入到財政預算當中去。

    他還認為,法律援助的經費完全靠政府撥款是不現實的。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發展法律援助事業是政府的職責,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説,發展法律援助也是一項社會事業,是一項公益事業,也需要社會方方面面的支援,所以就要提倡法律服務業的行業的奉獻精神。需要有更多的律師、公證員、基層的法律服務工作者,能夠為法律服務事業的發展多盡一些義務,多做一些貢獻,也希望社會的方方面面為法律援助事業的發展多一些支援和贊助。我國現在經過批准,成立了法律援助的基金會,就是為了確保法律援助資金充足。他認為,這三個渠道,從我們中國的情況來説都有很大的潛力,如果上述三個渠道都比較暢通了,法律援助經費不足的問題會逐步得到緩解。

    中國網 200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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