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誰能回答對新興醫院的“質疑”

本報今日推出長篇報道,對“專業醫治不孕不育症的‘超級航母’”北京新興醫院的某些醫療行為進行調查。在記者對這家曾用很多“最”字來宣傳的醫院的採訪過程中,所發現的疑點比比皆是,廣泛存在於醫師資格藥品、價格和整個診療過程等各個方面。令人驚訝的是,這些疑點隱藏的並非很深,有些疑點,只要通過網際網路進行檢索,即使是非專業人士,也很容易發現漏洞。

人們可以記憶的對新興醫院的“質疑”,是今年8月初的一家週刊的報道,以及此後全國許多媒體的追蹤。

其實,早在2001年2月26日,新華社“新華視點”就對新興醫院做過類似的報道。

這樣推算下來,新興醫院被“質疑”已經有數年的歷史了,但正是在這一片“質疑”聲中,新興醫院大步發展———如今打開電視,以明星為代言人的廣告正在全國鋪天蓋地。

當然,媒體不可能對新興醫院的所有做法下絕對準確的結論,所以,他們也只能停留在“質疑”的層面上。但無可否認,這些“質疑”是有其合理的成分。但現實卻是,時至今日,公眾盼望的結果依然沒有得出。那麼,人們不禁要問:誰來回答公眾的“質疑”?

對一個醫療機構的監管,工商部門負責其廣告是否誇大宣傳,物價部門負責藥品價格,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的品質,而具體的醫療行為歸衛生局負責。

新興醫院曾經在廣告中標榜“五最”:規模最大、水準最高、設備最先進、技術力量最雄厚、服務品質最優,使用了絕對化語言,還有聲稱“國際化機構”,“極高治愈率”等,但卻缺乏權威機構認定。這些廣告是否違反了廣告法的規定?目前整改的情況如何?如果屬實,進行了怎樣的處罰?

新興醫院的藥品價格很高,那麼其中有無暴利的成分,患者在付出這些金錢的同時,是否得到了相應的診醫?

在現有國家法律法規框架內,這樣的定價到底是遵循著什麼樣的原則?有關部門有沒有干預的必要?

還有藥品品質和醫療行為。一家醫院的療效,不管有沒有公開公佈,是否都應該受到監管?什麼是有療效什麼是沒有療效,該不該有一個嚴格的標準?當然,人們不敢奢望每一家醫院都能“手到病除”,所以“我們不敢保證療效”就容易成為一些醫院草率行醫並推脫責任的藉口,尤其是對一些標準化有待健全的行業來説,“誰説我們一個也沒有治好”的説法,何時才能終結?

對新興醫院這樣的醫療機構,我國並不缺乏相應的管理部門;對新興醫院的醫療行為認定,我國也並不缺乏高水準的醫療專家,所以,由有關部門組織專家作出科學的評估,回答媒體和公眾的質疑應該不是十分困難的事情。看看那些來自四面八方花了數千元上萬元卻沒有效果的“患者”,這件事情不能再一直被“質疑”下去了。 (本報評論員艾君)

新京報 200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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