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農村法制建設 適應入世新形勢  

    知名法律專家曹康泰今天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法制講座上建議,中國立法機關應進一步加強農業法制建設,適應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新形勢。

    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下午在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7次會議閉幕後舉行法制講座,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曹康泰向常委會組成人員作“關於中國農業法制建設的幾個問題”的報告。

    曹康泰説,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中國農業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外國農産品大量涌入,直接影響國內農産品的生産和價格,供大於求的矛盾將更加突出;原有優勢農産品的國際競爭力相對下降,出口難度會增大;農民增收將進一步放緩,農村勞動力就業將受到一定的影響。

    他同時指出,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對中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是有利有弊,既有機遇,又有挑戰。中國農業法制建設應當根據“趨利避害、減少衝擊、善用權利、擴大出口”的總體思路,充分反映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確立的基本原則,建立一套既有利於保護和支援農業發展,又有利於農業市場公平競爭的農業法律制度。

    他建議,要通過法律手段進一步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提高農産品品質,增強農業的國際競爭力;通過法律手段規範和培育農産品市場主體,強化市場體系建設,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和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

    曹康泰同時提出要健全中國農業支援和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一方面要利用世界貿易組織《農業協議》對發展中國家的特殊和差別待遇,健全農業保護措施立法;同時要利用這個協議的例外條款,健全農業間接保護措施立法”。

    他提出了一系列具體的建議:利用世界貿易組織規則中的“綠箱政策”,實現政府對貧困地區援助計劃下的合法支付,進一步加大對貧困地區的援助力度,促進這些地區儘快脫貧致富;健全農業保護、農業災害救濟、農業投入、農業保險方面的法律制度,通過對農業結構性缺陷的支付補償,為農業生産者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援和技術支援,特別是“將原來流通環節的補貼,重點轉移于生産環節,並補貼給農業生産者”。

    他還建議通過法律手段促進建立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新形勢的農村經濟體制和運作機制,包括:

    1、通過法律手段促進和保障以棉糧為重點的農産品流通體制改革,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流通市場;

    2、修改和制定有關法律法規,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3、通過法律手段促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和農業技術推廣體制改革,鼓勵投資農業和消除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的體制性障礙。

    據介紹,截止今年3月底,在農業領域,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審議通過的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共19件,國務院制定的仍在生效的行政法規共62件。

    新華社 200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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