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勤勞智慧的中華民族創造了豐富多彩的民族民間無形文化:神話、諺語、音樂、舞蹈、戲曲、曲藝風俗、民居、服飾、器皿、民族體育活動等,猶如一座熠熠生輝的巨大寶庫,成為中華各民族團結的象徵和聯繫世界的橋梁。
為在世界範圍內更好地保護無形文化遺産,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設立了《世界口頭與無形文化遺産名錄》。不久前,由文化部、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和國家文物局共同主辦的“民族民間文化保護與立法國際研討會”上,專家和有關部門呼籲加強立法,保護民族民間文化等無形文化遺産。
成績有目共睹
文化部部長助理賈明如介紹説:中國政府一貫重視保護包括無形文化遺産在內的歷史文化遺産,並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績:
首先是搶救。通過挖掘和整理傳統戲目、曲目、唱腔、曲牌、表演技術、臉譜、服裝、道具等;編纂了歌曲、故事、諺語、歌謠、戲曲、曲藝音樂、舞蹈、器樂等“十大中國民間文藝整合”志書。整理出版了藏族的《格薩爾王傳》、蒙古族的《江格爾》、柯爾克孜族的《瑪納斯》三大史詩。使許多瀕臨滅絕的民族民間無形文化瑰寶得以沿續不替,並煥發出新的光彩。
為大力弘揚京劇藝術,文化部成立了“振興京劇指導委員會”,並成立“中國京劇藝術基金會”以支援京劇藝術活動。組織實施了“中國京劇音配像集萃工程”;為振興崑曲,文化部除成立了“振興崑曲指導委員會”,並擬訂了保護和振興崑曲的十年規劃。
為維護文化遺産生存環境,1996年中國和挪威政府在貴州六枝特區梭戛鄉,建立了我國第一個苗族生態博物館。現在,貴州、四川、新疆等西部地區都在進行生態文化保護區的籌劃。
其次通過開展“風箏之鄉”、“剪紙之鄉”、“秧歌之鄉”、“竹編之鄉”、“木雕之鄉”、“腰鼓之鄉”等各種“民間藝術之鄉”、“特色藝術之鄉”的命名活動,使許多區域性的傳統節慶活動得到恢復和發展。如山東濰坊風箏節,不僅在國際聲望日著,而且促進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問題不容忽視
然而,我國無形文化的保護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有的甚至愈亦突出。比如有人擅自蒐集整理民族民間文化的資料,以獲取經濟效益,佔有研究成果,而不給産生這一作品的群落任何報酬;有的藝人受利益驅動,任意改變民間藝術的內涵,以迎合時尚,使其産品失去原有的文化性;也有人以改編加工為名,歪曲、損害民族民間文化的原意;不尊重整理者、講述者、表演者、翻譯者的精神權利和物質利益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由於經費不足,造成保管民族民間文化資料設施落後,設備陳舊;導致有關部門的整理研究和搶救工作難以開展,大量民族民間文化實物資料散落民間,一些瀕臨滅絕的文化遺産得不到及時搶救,作品不能出版;已經收集整理的資料也有許多已老化、發黴、粘連、消磁、蟲蛀,面臨重新失去的危險。從業人員待遇過低,使許多研究、表演等專業人才流失,使民族民間文化的保護和弘揚難以延續。
中國已經加入了有關遺産保護的國際公約,在1982年制定了《文物保護法》,建立了文物保護的法律制度。但《文物保護法》較少涉及對無形文化遺産的保護。保護文化遺産是一個具有戰略意義的重大問題。人類文明的發展離不開文化遺産的保護,無論這些文化是有形的還是無形的,是民族的還是民間的。加強立法保護無形文化遺産,已是我國文化工作的一項當務之急。
《光明日報》200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