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衛生部及有關專家處了解到,為醫護人員提供職業風險保障的醫師職務責任保險,在我國尚未全面實行,目前處於試驗階段。
據了解,一些保險公司已開始對這方面的商業保險運作進行了部分試點。但由於現行《醫療事故管理辦法》一直在修改過程中,處於政策的新舊交替過程之間,保險公司不好測度醫師職務責任賠償的風險責任,以及這種險種的保額、理賠額,仍在等待新政策出臺。
衛生部有關人士介紹,我國部分地區已開始嘗試著為在醫療風險較大的科室從業的醫師投保,尤其是近兩三年。僅以北京為例,北大醫院、北醫人民醫院和天壇醫院等,均開始以醫療機構的名義為醫生職業投保。
專家們説,保險公司對這種新險種一般保費1元,保額為90多元;同時有每例醫療責任賠付的最高限額,對醫療差錯較多,而賠償不多的醫院,這種險種較為合適。他們表示,醫院人員今後也可能也要為自己的職業風險投保。(朱玉)
新華社 200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