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吳亞飛)12月10日,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獲悉,為全面提高成都市養老服務專業化、職業化水準,吸引優秀人才從事養老護理工作,提升護理員職業認同感和榮譽感,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財政局和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印發《關於明確養老服務人才獎勵政策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明確,凡在同一養老機構連續從事養老護理員工作滿3年,並與養老機構簽訂勞動合同且參加社保的優秀護理員,可獲得一次性獎勵3000元;在部、省、市級組織的職業技能競賽中獲得三等獎以上名次的護理員,可分別獲得最高25000元、1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獎勵;為高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返鄉農民工、徵地拆遷家屬提供崗位的養老機構,每提供一個崗位可獲得一次性獎勵1000元。
具體申請流程為:每年3月31日前,優秀護理人員從業獎勵和獲得職業技能競賽名次獎勵由護理員本人申請,所在養老機構向區(市)縣民政部門申請。養老機構崗位開發就業獎勵,由養老機構向區(市)縣民政部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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