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網貼誹謗仲愷區委書記擁多處豪宅 兩名被告受審
來源:地産中國網綜合 2015-03-19 08:34:00 作者:祝勇 練楚茹
焦點1
發帖前是否知道網帖真實性
庭審中,公訴人和辯護律師就被告李紅安是否知道網帖真實性,向付款的經手人魏雲新輪番提問。魏雲新對公訴人回答“認罪”同時,卻對一名辯護律師稱自己並不知道網帖內容真實性。
“你花了多少錢讓被告人對仲愷區委書記進行調查並曝光?”“對後來發佈到網上的帖子真實性你怎麼看,在發帖之前你有沒有去核實它(網帖)的真實性?”公訴人先後拋出兩個問題。
魏雲新一方面承認自己曾轉賬45萬元給李紅安,但對網帖真實性問題僅回答後半句:“沒有,沒有(去核實真實性)”。他稱,自己相信花了錢做調查,內容應該是真實的。
魏雲新供述了自己的認罪理由,“錢是老闆給了我,我轉賬給了他。沒辦法,是我賬上轉過去的,我只能認罪”。
“你是否知道網帖真實性?”面對另一被告李紅安的辯護律師的提問,魏雲新回答:“我不知道。我有什麼能力知道這些事情的真假呢?”
“剛才你説到自己是人大代表,也是企業家,你知不知道人言可畏的道理?你要搞清楚,沒有確定核實過的東西都不能發佈。你知道自己的行為將會給對方造成什麼樣的後果?你有沒有考慮過?”公訴人向魏雲新連番追問。
焦點2
調查公司有沒確認資訊真實
李紅安在法庭上稱,自己此前曾因非法獲取他人資訊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但他面對公訴人及辯護律師詢問時強調,自己對資訊核實非常謹慎。
李紅安表示,自己發佈的網帖中有7方面內容,其中關於多處房産的資訊和銀行卡的資訊來自“客戶”。他稱,由於相關資訊均有身份證號碼及具體地址,此後他在網上搜索了惠州的3處房産,“樓盤名字都搜得到,價格也搜得到”,由此確認“房産資訊真實”。
李紅安稱,對鐘一爾乘坐“豐田霸道”越野車、出入“高檔酒店高檔會所”等其他資訊,因為是自己公司通過調查得來的,也屬可信。
“舉報信是我寫的,帖子是我發的,但是沒有編造虛假資訊。”有著大專文化的李紅安向公訴人大聲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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