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4150萬買深圳豪宅疑被仲介吃差價250萬,行業協會調查

來源:大眾網 2021-10-13 11:49:38

掛牌價3800萬元的房子,成交價4150萬元……今年初,夏女士購買了深圳市南山區深圳灣1號一套房産,誰知搬入新家的夏女士通過前業主、鄰居發現,該房産掛牌價3800萬,而自己買“貴”了,更讓人生氣的是,其中250萬元的差價疑似被仲介直接轉走。10月12日,海報新聞記者了解到,深圳市房地産仲介協會受理該投訴後,已有調查結果,近期將對外發佈情況説明。

4150萬買豪宅

付500萬定金被仲介轉走250萬

深圳灣1號是深圳的“網紅”樓盤。去年12月底,夏女士開始有購房意願。今年1月份,夏女士前往當地一家中原地産,看上了一套價值5000萬元的房子。經過三四次討價還價,加上仲介員工稱業主急需用錢,4150萬元即可成交,夏女士家人決定購買該套房産。

1月23日,夏女士家人前往仲介公司簽合同,對方業主帶了六七個人前來,整個過程,業主一言不發,由仲介員工操作。隨後,夏女士家人刷卡付了500萬定金,後經證實,其中250萬元分三次被轉到了仲介賬戶。交易過程中,夏女士還支付了33.2萬元的交易佣金。

2月7日,夏女士拿到了房子鑰匙,在電梯裏,小區物業管家及鄰居問及買房價格時,均稱該套房産掛牌價3800萬元,夏女士購房價格高於掛牌價。夏女士從前業主處了解到,該套房産的售賣價格為3900萬元,其中産生的差價不知被誰收取。

隨後,夏女士前往中原地産討説法,誰知仲介公司説員工已經離職,並拒絕夏女士查詢相關交易資訊。“由於這筆交易數額較大,當時合同上店長也簽字了,但現在員工離職,店長還在,後續我再前往門店詢問,對方銷毀了全部交易數據,掛牌價也查不到了。”夏女士説。

夏女士告訴記者,後來自己才知道,前業主與另一家地産公司簽了協議,購房當天,對方來的六七個人中,就有另一家地産公司人員在場。“我和中原地産簽協議買房,為什麼需要另一家地産公司到場,這其中的貓膩不得而知。”

目前,夏女士已經收集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除了追討這250萬元差價,我的訴求還包括要求仲介公司退還交易服務費,書面道歉,同時,也希望大家以後買房子要注意裏面有幾家仲介仲介費到底是多少,避免上當受騙。”

行業協會介入調查

律師:若屬實 仲介應退佣金、承擔損失

企查查顯示,中原地産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成立於1997年,源於香港,屬於中原集團,是深圳規模較大的專業地産代理公司,代理項目涉及普通住宅、豪宅、別墅、公寓、商鋪、寫字樓、城市綜合體以及主題地産等物業。

10月12日,記者聯繫中原地産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對方拒絕就此事回應。深圳市房地産仲介協會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協會已經受理相關投訴,調查完畢,近期將對外發佈情況説明。“我們是行業自律組織,受理投訴後,根據證據進行調查,開會審議,視情況對仲介公司進行自律懲戒。特殊的案情,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山東德衡(濟南)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管理主任周政瑜表示,通過房産仲介買賣二手房,房産仲介向出賣人、買受人提供的是仲介服務,簽署仲介合同,在《民法典》施行前,《合同法》稱之為居間合同,但無論《合同法》還是《民法典》都規定,仲介(居間人、仲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仲介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夏女士反映情況屬實,仲介方收取了房款差價,那麼夏女士不僅可以要求仲介退還佣金,還可以要求仲介承擔夏女士所遭受的損失。房産仲介公司員工的行為如被認定為職務行為,則相關法律責任都由仲介公司承擔。如與仲介公司溝通無果,夏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王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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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4150萬買深圳豪宅疑被仲介吃差價250萬,行業協會調查
來源:大眾網2021-10-13 11:49:38
掛牌價3800萬元的房子,成交價4150萬元……今年初,夏女士購買了深圳市南山區深圳灣1號一套房産,誰知搬入新家的夏女士通過前業主、鄰居發現,該房産掛牌價3800萬,而自己買“貴”了,更讓人生氣的是,其中250萬元的差價疑似被仲介直接轉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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