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構建“雙軌”並行多層次廣覆蓋的住房保障體系

來源:深圳特區報 2020-07-29 15:26:03

深圳構建“雙軌”並行多層次廣覆蓋的住房保障體系-中國網地産

被譽為“塘朗山下最美公租房”的朗麓家園全景。 深圳特區報記者 劉羽潔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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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建工村保障房。 深圳特區報記者 何龍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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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中的碧桂園榮匯花園。 深圳特區報記者 劉羽潔 攝

 ■ 深圳特區報記者 竇延文 

住房既是民生問題,也是發展問題,事關群眾安居樂業,事關城市長遠發展。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住房保障工作,在全國率先啟動兩次房改,加快構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雙軌並行的多層次、廣覆蓋的住房保障體系,讓住房改革的成果惠及越來越多的市民群體。據統計,至2020年上半年,全市累計供應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約50.63萬套。

40年來,深圳住房改革成果惠及越來越多的市民群體,特區住房制度改革為全國住房事業發展作出了歷史性貢獻,也為全國住房制度改革提供了深圳經驗。

住房制度改革始終走在全國前列

改革創新是深圳這座城市的靈魂,深圳始終堅持通過改革創新破解住房難題。

1988年,深圳先於全國十年,率先啟動“第一次房改”,在全國房改尚無總體規劃的情況下,率先拿出了一個總體性改革方案。改革堅持市場化方向,以住房商品化為突破口,衝破計劃經濟體制束縛,取消了福利分房模式,建立了“雙軌三類多價制”住房供應模式,有效解決了相當長一個時期全社會的住房問題,推動了深圳乃至全國房地産市場的發展與繁榮,為此榮獲1992年“聯合國人居獎”。

2003年起,深圳持續推進住房貨幣化、社會化、市場化。在基本實現特困及低收入家庭“應保盡保”的基礎上,將人才和“夾心層”群體納入保障範圍,構建了覆蓋全社會的租、購、補相結合的住房保障體系,率先實現住房保障由“解困型”向“解困型與發展型並重”的轉變。

2016年,深圳著手調整優化住房制度總體設計,首次明確了人才住房制度發展方向與框架,提出構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雙軌並行的多層次、廣覆蓋的住房保障體系。

2017年,在全國率先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住房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以及黨的十九大有關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啟動“第二次房改”。

2018年,深圳發佈改革文件,系統構建市場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4+2+2+2”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努力形成“1+3+N”住房制度體系,提出至2035年建設籌集170萬套住房,公共住房不少於100萬套的發展目標,努力讓全體市民住有所居,不斷提升城市吸引力,為深圳打造國際一流的營商環境和宜居環境,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率先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提供有力支撐。

市民住房困難問題得到顯著改善

“我是1993年來到深圳的,開始住在福田區彩田村附近的鐵皮房宿舍,夏天熱,冬天冷,條件很艱苦。”退休律師王宇晨告訴記者説,後來到梅林租住一套60平方米的出租房,2002年買了坂田萬科四季花城商品房,面積100余平方米。5年後在南山區買了140平方米的商品房,住房條件不斷改善。

40年來,深圳不斷加大住房建設和供應力度,住房總量快速增加,市民住房困難問題得到顯著改善。

深圳經濟特區成立之初,住房短缺嚴重,供需矛盾突出。經過40年的奮勇拼搏,深圳解決了城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住房建設和供應實現跨越式增長。

截至2020年初,全市住房總量增加至約1082萬套(間),戶均套數達到約1.13套(間),居住面積總量增加至6.12億平方米,每人平均住房面積達到27平方米,住房供需相對平衡。

7月14日,深圳恒大都會廣場1850套安居型商品房項目推出,面向全市安居型商品房在冊輪候人和符合條件的領軍人才公開配售。值得一提的是,這個項目位於龍崗區坂田街道,均價為27925元/㎡,價格僅為同地段商品房的一半。

在安居房輪候庫排名不到2000位的吳違林第一時間提出了網上認購。“對這個項目的地理位置比較滿意,關鍵是價位能夠承受,這次很有希望認購成功。”他説,來深圳快10年了,一直夢想能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是政府的保障房政策讓我夢想成真。

40年來,深圳住房保障力度不斷提升,社會共用改革成果。

截至2020年上半年,全市累計供應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約50.63萬套,並自2006年起,連續13年對全市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實施應保盡保。

近年來,深圳還不斷加大住房貨幣補貼力度,2013-2019年,全市發放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約1.22億元,切實解決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自2010年開始,深圳全面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到目前共發放人才安居貨幣補貼約43.96億元,惠及56.33萬人次。

2019年,全市面向公租房輪候冊殘疾家庭配租出行、生活便利的地鐵上蓋及臨近地鐵站的公租房300套,面向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公交司機、環衛工人定向配租公租房1200套,面向先進製造業企業配租公租房4120套(含産業園區配套宿舍),讓各類市民共用改革成果。

高起點規劃、高標準設計、高水準建設

今年3月20日,正值疫情期間,龍華區住建局、龍華區衛生健康局、龍華人才安居公司共同舉辦醫護人才住房交付儀式,向六家醫療機構交付80套人才住房,支援醫護人員們心無旁騖投入抗疫工作。

據悉,這些房源全部精裝修,傢具家電配備完整、生活配套齊全、地理位置便利,距離地鐵站及各個醫療機構非常近,租金只有市場價格的1/3,真正實現了“拎包入住”與“步行上下班”,受到了各個醫療機構醫務工作者的普遍歡迎。

在努力實現市民住有所居的同時,深圳進一步滿足廣大市民對改善住房條件的新需求。改變“保障房就是低端房”的既有觀念,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準設計、高水準建設,構建共建共治共用的住房工作格局,持續提升居住品質。

2006年,梅林一村項目獲得國際最適宜人居社區銀獎;2010年開工建設龍悅居保障性住房項目,率先創新採用代建總承包模式、工業化技術,按綠色建築標準建設,實現宜居和綠色理念的有機結合。

目前,備受關注的新時期公共住房典型範例長圳項目正在如火如荼開發建設。該項目致力於打造成為“三大示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專項的綜合示範工程、裝配式建築科技示範工程、國家可持續議程示範城市的示範小區),“八大標桿”(公共住房項目優質精品標桿、綠色建造標桿、裝配式建造標桿、全生命週期BIM技術應用標桿、人文社區標桿、智慧社區標桿、科技住區標桿、城市建設領域標準化管理標桿),營造安全、舒適、文明、和諧、美麗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為從“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的提升起到示範引領作用。

十八大以來深圳住房制度改革領域新作為

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圳不斷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完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穩步推進公共住房建設,住房保障能力持續增強,為促進實現全體市民住有所居的目標發揮了重要作用。

以人民為中心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完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

2012年,深圳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國家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總體要求,解放思想,勇於創新,積極探索,發佈《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綱要》,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 “多渠道、分層次、廣覆蓋”的新型住房保障體系,實現住房保障由“解困型”向“發展型”的轉變,使廣大“夾心層”家庭看到了希望,增強了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凝聚力。

2013年,深圳在全國率先建立保障性住房輪候庫,實行居民“誠信申報”,政府“資格後審”、“動態核查”,保障性住房“輪候分配”、“租售分配”效率大幅提高,行政管理成本明顯降低,保障性住房陽光分配和以需定建機制基本形成。

2016年,深圳進一步調整優化住房制度總體設計,印發《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創新推出人才住房,構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雙軌並行的住房保障體系。

2017年,深圳啟動新一輪住房制度改革,于2018年8月出臺《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按照市場商品房40%左右,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各佔20%左右的供應結構,加快構建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4+2+2+2”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

目前,《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等3個政府規章,已經市政府審議通過,正按程式提請市委審議,並同步推進49項改革配套政策及配套工作,初步構建“1+3+N”的住房制度體系。

多主體多渠道建設籌集公共住房,快速增加住房總量

近年來持續開展大規模建房行動,加快解決市民住房問題,明確八大供應主體、探索六類(十五種)建設籌集渠道。

2016年起,大膽創新、突破土地緊約束瓶頸,通過新供應土地、産業園區配建、城市更新配建、棚戶區改造、社會存量住房租購等多種渠道,建設籌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至2019年,已建設籌集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35.34萬套、供應16.98萬套,2020年計劃建設籌集8.1萬套、供應約3.2萬套。“十三五”期間全市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建設籌集總量與供應總量預計分別是“十二五”的2.4倍、1.8倍。

不斷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最大限度激發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

十八大以來,深圳相繼出臺關於人才住房的系列文件,將住房保障從戶籍低收入家庭,擴大到人才群體,著力解決人才住房困難,持續改善人才居住條件,解決人才對住房的後顧之憂。

實施人才安居政策以來,全市共面向華為、騰訊、富士康等4100家企業,定向配租人才住房近7萬套,惠及超過15萬人。鼓勵企業利用自有用地建設人才住房,共新增住房約2.2萬套。同時,發放人才安居貨幣補貼,以“租、售、補”結合方式讓越來越多人才安居樂業,不斷提升城市對人才的吸引力,助力營商環境改善。

持續提升公共住房品質,促進住房領域高品質發展

在促進住房總量供需平衡的同時,深圳積極改變“保障房就是低端房”的既有觀念,持續提升居住品質。

堅持高標準規劃,突出産城融合、職住平衡,優化公共住房的規劃佈局,按照“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的 要求,完善周邊的交通、教育、醫療、社區服務等配套設施。

堅持高品質設計,提升公共住房建設標準,通過舉辦公共住房戶型研究設計競賽等活動,提升戶型設計水準,細化戶型面積和戶內裝飾裝修設計指引。

堅持高水準建設,全面推廣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技術,實現公共住房的綠色低碳發展。

40年住房制度改革大事記

1988年

——出臺《深圳經濟特區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召開經濟特區住房制度改革動員大會,公佈房改方案以及九項配套細則。發佈《深圳經濟特區住房制度改革補充方案》。

1989年

——出臺《深圳經濟特區居屋發展綱要》,提出在特區建立“雙軌三類多價”住房供應模式。

1990年

——發佈《深圳經濟特區國營企業房改指導思想與辦法》,決定企業職工實行全成本房價買房。

1991年

——獲得聯合國人居中心授予深圳市住宅局1992年度人居榮譽獎。

1993年

——深圳市住宅局將福利房“二次分配”。

1999年

——出臺《深圳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規定》。

2003年

——出臺《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實施方案》。

2006年

——出臺《深圳市住房建設規劃(2006-2010)》出臺,成為深圳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工作的綱領性文件。

2007年

——出臺《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見》,確立了深圳“高、中收入家庭購買市場商品房,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房和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最低收入家庭租住廉租住房,夾心層租住週轉房,高級人才、歸國留學生租購高級人才和留學生公寓”的住房供應和保障體系框架。

——發佈《深圳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2006-2010)》,這是深圳市第一次專門就住房保障工作制定五年發展規劃。

2008年

——出臺《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和《深圳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辦法》等住房保障配套文件。

——出臺《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住房解決辦法(試行)》。

2009年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方案》頒布實施,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全面啟動。

2010年

——出臺《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對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規劃、用地、資金、價格、準入、退出以及監管機制等作出了規範。

——出臺《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 關於實施人才安居工程的決定》,提出“安居型商品房”的保障類型,將廣大處於“夾心層”的人才群體納入住房保障體系,是首個相對系統的人才安居政策文件。

——出臺《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住房公積金制度在深圳市正式建立。

2011年

——修訂併發布《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

——出臺《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

——出臺《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

——出臺《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實施方案》,在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全面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012年

——出臺《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創新綱要》,率先在全國提出了“保障房封閉運作”“盤活存量土地和住房”“誠信申報、輪候分配、資格後審”以及“引入社會力量強化保障房管理”等創新舉措。

——出臺《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輪候與配售辦法》。

2013年

——根據國家要求,發佈《關於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並軌運作的通知》。

——出臺《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與配租暫行辦法》,建立公租房等輪候庫。

2014年

——將《深圳市人才安居暫行辦法》修訂為《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採取實物配置和貨幣補貼兩種方式實施。實物配置包括免租金租住、産權贈與、租住公租房和購買安居型商品房等形式;貨幣補貼包括購房補貼和租房補貼等形式。

2016年

——出臺《關於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大各類人才安居保障,完善高層次人才安居辦法,加大中初級人才住房政策支援,給予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等人才安居措施。

——出臺《關於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首次正式提出“人才住房”概念,並將人才住房覆蓋範圍拓展至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産業發展需要的技師以及列入深圳緊缺專業人才目錄的各類人才。

2018年

——發佈《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提出建立由市場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住房四類住房構成的“4:2:2:2”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統籌解決各類市民住房問題。

2019年

——正按照“1+3+N” 的住房政策法規體系設計,加快制定《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等三個政府規章及配套細則,構建完善住房政策法規體系。其中,《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深圳市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已完成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工作。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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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住房保障工作,在全國率先啟動兩次房改,加快構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雙軌並行的多層次、廣覆蓋的住房保障體系,讓住房改革的成果惠及越來越多的市民群體。據統計,至2020年上半年,全市累計供應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約50.63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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