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死亡五年仍為房企股東 太原億元國資疑遭流失

來源:經濟參考報 2020-04-30 09:24:44

“太原中和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兼董事米為明,綽號‘拐三’,2014年7月已去世,但網上的工商登記資料中發現,米為明至今仍是太原中和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兼董事。一個已經去世五年多的人怎麼還能繼續做具有一級開發資質房地産企業的股東及董事?”

2月19日,天涯社區等多家網站出現上述內容的舉報帖,引發網民關注。

《經濟參考報》記者對疑似“死人股東”米為明(江湖綽號“拐三”)佔股10%的太原中和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簡稱中和公司)展開調查,發現該公司十餘年來的運作路數頗為詭異。

這家被指“有江湖背景”、以62萬元“吃掉”億元國企資産的房地産公司,被指曾導演了“太原最大之一的房地産騙局”,案發後,一方面其9.5億元的涉案財物未被如數扣押和追繳,另一方面其違法預售商品房收取的3.56億元房款,則由太原市財政和市屬國企出借資金代為退還。

此後其價值數億元的涉案樓盤被收歸國有,最終卻以1.24億元的價格過戶給中和公司的關聯企業。幾番輾轉騰挪,中和公司核心資産兜兜轉轉後似乎是“完璧歸趙”,億元國有資産權益遭侵蝕。

疑為“黑道”染指促成“蛇吞象”改制

2005年12月,太原市屬國有企業——太原市綜合開發公司改制為民企,接盤者為該公司總經理白仲玉等人。改制後,企業更名為中和公司,白仲玉任董事長,其妻子任紅衛任總經理。

資料顯示,作為全國首批獲得房地産開發一級資質的企業,太原市綜合開發公司先後開發了太原市和蘇州市的多個房地産項目,總開發面積200多萬平方米。

據知情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改制前的太原市綜合開發公司,除了在部分地市擁有一些存量商品房和未開發土地,還擁有多處不動産,包括位於太原市黃金地段府西街建築面積6000平方米的辦公大樓、位於漪汾苑小區建築面積5000平方米的停車樓,以及位於市區繁華地段總建築面積約25500平方米的六所學校等。

多位知情人士表示,改制前,太原市綜合開發公司保守估算資産在數億元左右,而白仲玉等僅出資62萬元,就將這家山西省優質房地産企業收入囊中。時隔十餘年,這例被指為“蛇吞象”的國企改制,其涉嫌鉅額國有資産流失的質疑和舉報仍然不斷。

記者從天眼查查詢得知,截至2020年3月23日,中和公司註冊資金5000萬元,股權結構為白仲玉78.16%,米為明10%,白衛平10%,化威1%,王袆彬0.8%,吳劍0.04%,主要管理人員為:白仲琴(白仲玉妹妹)、任衛紅、陸怡、米為明、李素芬、吳劍,其中白仲琴為董事長,米為明為董事。

據一份審計報告顯示,實際出資金額為白仲玉50萬元、化威10萬元、吳劍2萬元,共計62萬元,其餘4938萬元相對應股東均未實際出資。

“在太原,米為明綽號‘拐三’被指涉黑,白仲玉用購買一套商品房的價格,就吃下數億元國有資産,如果沒有股東米為明參與,殊難實現。”當地一位持續舉報太原市綜合開發公司改制中鉅額國有資産流失問題的知情人對記者説。

當地知情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説,2014年7月,米為明被對外宣稱死亡,死因是“騎自行車不慎跌落摔死”,太原坊間一直有米為明“詐死”的傳言,其生死懸疑,撲朔迷離。記者獲得的太原市中院(2016)晉01民初640號民事判決書載明,法院認為,“米為明已去世”。

9.5億元涉案資金被“放水”

米為明加盟的中和公司,改制後不久就在太原房地産市場接連搞出“大動靜”。

2008年9月,中和公司和太原市寶田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寶田公司)簽訂《合作開發協議》,就寶田公司名下的大吳村土地證號為京晉字第3304號、面積為72畝土地進行合作開發,約定中和公司出資1.65億元。協議簽訂後,中和公司僅支付寶田公司2750萬元。在未實際取得該地塊、無任何土地開發和售房手續證件的情況下,中和公司就將該地塊冠名“中和一號”項目,與購房人簽訂《認購協議》,公開預售商品房720套,收取預售房款2.62億元。

2009年12月,中和公司和山西海基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海基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海基公司以2.8億元的價格,將其包括位於小店區西吳村93畝土地在內的全部資産轉讓給中和公司。協議簽訂後,中和公司僅支付海基公司1.7億元。同樣在未取得該地塊、無任何土地開發和售房手續證件的情況下,中和公司將該地塊冠名“中和二號”項目,與購房人簽訂《認購協議》,公開預售商品房827套,收取預售房款3.25億元。

2008年12月,中和公司在僅有13.95畝土地手續、規劃容積率為3.5的情況下,編造規劃容積率為6.39並冠名“中和嘉園”項目,與購房人簽訂《認購協議》,公開預售商品房233套,收取預售房款9168.6萬元。

上述情況,均出自太原市公安機關有關中和公司情況報告。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太原市房産局的一份有關中和公司問題的報告中説,“中和公司違法建設和銷售中和一號、中和二號和中和嘉園項目,未能履行合同按時交房,引發購房人多次群體性陳情,對社會穩定造成極大隱患”。

2010年9月,太原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對中和公司違法預售商品房涉嫌合同詐騙立案偵查。2012年1月,太原市委、市政府成立“處理中和公司違法預售商品房問題領導組”(簡稱處理中和公司問題工作專班)。2013年3月15日,中和公司董事長白仲玉被刑事拘留,“3·15”專案組隨之成立。

專案組查明,2008年12月至2012年3月,中和公司賬面收入共計9.5億元,公安機關凍結該公司三個賬戶時,賬面餘額僅3萬餘元。

9.5億元涉案資金流向了何處?知情人士對記者説,除了查明的白仲玉支付寶田公司、海基公司土地合作開發款1.97億元,其餘資金大多在白仲玉被刑事立案之後,其以多種方式轉移挪用和揮霍。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得的太原市公安局《中和公司案件情況報告》稱,2012年5月25日,太原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處理中和公司問題工作專班辦公室主任張守斌召集市公檢法相關負責人開會,就中和公司違法預售商品房涉嫌合同詐騙的問題定性進行研究,“議定中和公司違法預售商品房行為不構成合同詐騙罪”;“我局在案件偵辦中審查出的中和公司一系列支出,如個人借款、車輛、捐贈款等款項,因非涉案贓款,故無權扣押與追繳”。

太原市信訪部門在向市委市政府報送的有關中和公司問題的請示中説,“公安機關在前期按詐騙立案,善後處理小組的處理思路也是在詐騙的法理上處理。但案件處理小組在市委政法委召開的檢察院、法院、公安局‘三長’會議上未將該案定為詐騙,給善後工作帶來被動”。

《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發現,被太原市中院、太原市迎澤區法院和山西運城中院輪候查封的中和嘉園項目土地,在白仲玉被刑事拘留後的一段時間內,均被上述法院解除查封。

相關材料顯示,案件偵辦過程中,公安經偵部門對中和公司價值4000余萬元的數十輛豪車未進行扣押,對白仲玉銀行卡上的623萬元、白仲玉妻子任衛紅銀行卡上的2376萬元、白仲玉兒子白某某銀行卡上的300萬英鎊,以及山西省匯港房地産公司拖欠中和公司的3000萬元借款、中和公司在四川西昌投資的2000萬元林地款等沒有凍結和追繳。特別是對中和公司匯出境外和轉入內蒙古烏拉蓋管理區東和礦業有限公司(中和公司子公司,法人代表白仲玉變更為任衛紅)的大額資金也沒有予以凍結扣押。

最終,中和公司董事長白仲玉“違法預售商品房行為不作為合同詐騙犯罪移送”。2012年12月,太原市中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1750萬元)、職務侵佔罪(1500萬元)、挪用資金罪(13259萬元),終審判處白仲玉有期徒刑19年。而中和公司9.5億元涉案資金究竟流向何處,至今質疑聲不斷。

國有資金代替私企退還涉案款

數位知情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説,一方面是中和公司9.5億元涉案財物未追繳到位,一方面太原市有關方面積極籌劃為該案買單。

太原市房産局《關於中和公司相關問題處理情況的報告》顯示,“為保證退款工作順利進行,根據領導組安排”,2012年4月至12月,市房産局從市屬國有企業太原市龍城投資公司借款2.494億元,代替中和公司退還中和一號、中和二號項目預售房款。

《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了解,2013年2月,太原市國土部門分別從寶田公司、海基公司名下土地中切割出21.3畝、35.3畝,以公開出讓所得價款歸還了太原市龍城投資公司借款。此後,又通過提高容積率等多種辦法對寶田公司、海基公司給予相應的補償,但兩家公司並按規定未補繳土地出讓價款和相關規費,事實上造成鉅額國有資産權益損失。

太原市政府辦公會議紀要〔2013〕第75期載明,“由市房産局負責向市財政申請借款,用於退還中和嘉園購房戶購房款”。2013年8月,太原市房産局動用財政借款1.07億元,代替中和公司退還中和嘉園預收房款9178.61萬元、車位集資款1537.3萬元。

收歸國有的樓盤最終回歸原企業關聯方

《經濟參考報》記者查閱太原市政府相關會議紀要發現,2013年至2018年,市政府就中和公司因法院查封未能及時轉移的中和嘉園項目樓盤處置問題,先後召開十幾次會議進行專題研究。而該樓盤在處理完各種歷史遺留問題後,被指最終以低價格重新回到中和公司的關聯方。

2013年5月9日,太原市政府〔2013〕第41期辦公會議紀要決定,對中和公司依法破産清算,對相關資産進行拍賣處置。會後無任何進展。

2013年6月20日,太原市政府〔2013〕第65期辦公會議紀要決定,由太原市規劃局依法沒收中和嘉園違法建設的樓盤,由市國土局依法收回土地,由市房産局所屬太原市住宅開發修建公司負責建設並安置拆遷戶和預售住房戶。會後,太原市規劃局沒收了中和嘉園項目樓盤,太原市國土局收回了中和嘉園項目土地,但太原市住宅開發修建公司沒有組織工程續建。

2013年8月27日,太原市政府〔2013〕第90期辦公會議紀要決定,由市規劃局、市國土局負責將中和嘉園相關規劃、土地手續變更至太原市住宅開發修建公司名下,由該公司負責組織工程續建。會後,變更了相關手續,但未組織續建。

2014年9月24日,太原市政府召開中和嘉園項目專題會議,決定由經緯機械(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經緯公司)作為中和嘉園項目建設單位,負責後續建設及善後相關工作;由市國土局將收回的中和嘉園項目地塊土地使用權辦理至經緯公司名下,經緯公司承擔中和嘉園項目已退房款1.07億元,轉入市房産局專戶,用於歸還市財政。據了解,此項部署未有過任何實質性進展。知情人士表示,如此虛晃一槍,但卻借此名義給項目增加了土地面積、提高了容積率。證據材料顯示,在此過程中,中和嘉園項目容積率從3.5提高至5以上,土地面積從13.95畝增加至15.39畝。

2018年3月,太原市國土局以掛牌方式,出讓已收歸國有的中和嘉園項目土地,山西億城泰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億城泰公司)以1.24億元的低價摘牌。

事實上,早在2017年3月22日,太原市房産局上報並經市政府圈閱:中和嘉園項目土地收儲費用不低於1.08億元,在建工程價款按法院裁決為準。2017年10月20日,太原市國土局向太原市政府辦公廳報送有關中和嘉園項目問題請示件,建議該項目地上建築36986.3平方米和地下車庫8749.33平方米,隨土地一併打包出讓,對此太原市政府主要領導圈閱同意。

而億城泰公司不僅摘牌取得該地塊土地使用權,還無償獲得該項目地上、地下建築物45735.63平方米。知情人士測算,中和嘉園項目資産的最終處置,至少造成億元國有資産流失。

中和嘉園樓盤資産摘牌人為何是億城泰公司?《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發現,2012年3月,中和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白仲玉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後,白仲玉授權委託其妹妹白仲琴擔任中和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而白仲琴也曾是山東長泰置業有限公司監事。記者查詢工商登記資訊發現,億城泰公司歷史股東跟山東長泰置業有限公司股東存在很多關聯,億城泰公司與中和公司存在關聯關係。

記者多次聯繫太原市處理中和公司問題工作專班辦公室主任張守斌,想就此採訪了解中和嘉園項目處置有關情況,但是未獲得張守斌的回應。

4月16日,位於太原市雙塔南路的中和嘉園項目已改名為“元福綠都”,樓盤售樓處醒目的廣告牌,不時引得過往市民駐足。(記者 王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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