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公益用地“捆綁”城市更新項目
記者昨天從市人大常委會獲悉,剛結束的市六屆人大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了市政府提交的“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有關情況的報告”。該報告表示,針對寄宿高中、綜合醫院、污水處理廠、垃圾焚燒廠等與市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大型公共設施“落地難”的情況,市政府擬研究出臺“破解之道”——將公共利益用地的“整備”與城市更新項目的實施進行捆綁。同時將修編有關規定,通過容積率獎勵等措施,加大保障性住房供應力度,鼓勵市場在保護歷史文化、生態修復及改善城市公共環境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連續6年城市更新供應土地超200公頃
根據深圳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到2020年全市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1004平方公里以內,截至去年全市現狀建設用地996平方公里,新增土地所剩無幾。如何通過存量用地的開發釋放土地潛能、優化城市結構、破解發展瓶頸、實現精明增長,是擺在深圳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2009年,深圳出臺《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在全國率先提出“城市更新”概念。數據統計,2012年以來,全市城市更新供應用地連續6年超過200公頃,2017年達到261公頃,城市更新成為深圳土地供應的主要來源。在拆舊建新的同時,深圳還大力推進綜合整治類城市更新,2016和2017年完成舊工業區綜合整治建築面積分別為79萬、116萬平方米。
上半年城市更新批准預售商品房佔近五成
城市更新促進了經濟高品質發展,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促進了産業轉型升級。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累計有101個拆除重建類産業升級項目獲得規劃審批,更新改造後將提供建築面積1908萬平方米的産業用房及産業配套設施。如龍崗區天安雲谷項目,更新前以“三來一補”的低端價值鏈企業和大量“握手樓”為主,更新後,可提供 140萬平方米産業研發用房,打造成為集雲計算、網際網路等為核心的創新型研發基地。
同時,城市更新還成為深圳市商品房、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重要來源。截至今年6月,通過單元規劃落實商品房建築面積約6669.7萬平方米,已批准預售的面積約1779.9萬平方米。其中,2018年上半年城市更新批准預售商品房建築面積約86萬平方米,佔全市房地産市場供應總量46%。全市通過單元規劃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總建築面積約413.2萬平方米,約8.3萬套;已簽土地出讓合同的建築面積約231.8萬平方米,約4.6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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