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們,我們今天一起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必須有一支政治過硬、適應新時代要求、具備領導現代化建設能力的幹部隊伍。這就要求我們在幹部工作中要學習好、貫徹好、運用好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優化幹部選拔標準,突出政治素養和實績考核,打造一支能擔重任,素質過硬的檢察鐵軍,為我盟檢察工作取得新突破作出貢獻……”近日,內蒙古興安盟科右前旗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第三檢察部主任春華帶領同事們學習黨的二十大精神。
從事檢察工作20多年來,春華立足檢察職能,依據興安盟地區少數民族聚集的實際,踐行立檢為公、執法為民宗旨,堅守法治精神,秉公辦案,廉潔奉公,積極為少數民族提供優質的法治服務,主動融入民族團結進步工作,贏得了人民群眾的信任和組織上的肯定,先後榮獲“北疆最美女性”“內蒙古十佳法治人物”“感動內蒙古人物提名獎”“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全國模範檢察官”“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七五普法先進個人”等榮譽。
參加工作20多年來,春華創新工作方法30余項,總結推行"溫馨接待、溫情維權、溫和釋法、溫良護法"的檢察服務理念,做好信訪工作,辦案率達到100%。從事檢察工作以來,春華共接待來訪群眾5000余人次,辦理各類案件1000余件,化解社會矛盾600余起。
春華是一位有多年工作經驗的檢察官,更是一位勤勉盡職的女幹部。她作為基層婦聯的執行委員,她切實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打擊未成年人的違法犯罪活動,忠實履行職責,深入興安盟科右前旗各蘇木鄉鎮嘎查村和學校,辦"檢察大講堂",把法律服務和法律知識送到農牧民家門口。
2020 年初,春華收集到一條線索:一名未成年女孩的父母因意外傷害死亡,女孩與外祖母相依為命。外祖母年邁且體弱多病,沒有勞動能力,祖孫二人只能靠微薄的社會救濟生活。春華主動為她們申請到3.5萬元司法救助金,還為她們送去衣物、糧油等生活必需品,並關心疏導這位臨近高考的女孩。
在科右前旗人民檢察院,有一個以春華名字命名的"春華工作室"。春華工作室創新推行了多種工作方法,“傾聽,記明,告知,釋法,辦案”的信訪接待五步規律,對及時了解信訪案件起到了重要作用。
為深入貫徹“各族人民要像石榴籽一樣緊緊團結在一起”的重要指示,進一步弘揚民族團結精神,春華依託控告申訴檢察職能,借鑒楓橋經驗,成立了“興安之春”檢察工作室。她帶領幹警總結並堅持“溫馨接待、溫情維權、溫良護法、溫和釋法”的檢察服務理念,走遍了全旗1.7萬平方公里的200多個嘎查村,服務訴求群眾最後一公里,將司法陽光灑向了科右前旗的每一寸土地,用初心和堅守為維護家鄉的安定作出了努力。
春華,這位來自草原又植根草原的基層檢察官,在多年的檢察實踐中,將對檢察事業的熱愛、對民族團結的追求融入進每一訪、每一案中,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義和民族團結帶來的和諧幸福。(文:烏仁陶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