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意見》

發佈時間:2023-04-21 15:25:00丨來源:新華社丨作者:丨責任編輯:蘇文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意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關於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和國家生態安全的大事。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將其作為防災減災的重要任務,作出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取得長足發展,火災綜合防控能力顯著提升。同時,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在思想認識、體制機制、基礎設施、力量建設、科技支撐等方面,與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還不完全適應,全球氣候變暖也帶來新的挑戰。為全面加強新形勢下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針,全面推進防滅火一體化,持續優化體制機制,壓緊壓實防控責任,深化源頭治理,加強基礎建設,推動科技創新,提升隊伍能力,有效防範化解重特大火災風險,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和國家生態安全。

(二)工作要求。堅持黨的領導、屬地負責,把黨的領導貫徹到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全過程各方面,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堅持預防為主、防救結合,把預防工作放在首位,全力防未防危防違,處置火情打早打小打了。堅持建強基礎、補齊短板,把基礎設施作為有力支撐,系統謀劃、揚長補短、整體推進。堅持依法治理、從嚴管控,把法治建設作為重要保障,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加大執法力度。堅持科技引領、創新驅動,著眼破解現實難題,開展基礎理論和關鍵技術攻關,加快先進裝備和資訊技術深度應用。

(三)主要目標。到2025年,實現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重心向深化源頭管控、全力防範風險縱深拓展,治理方式向實化群防群治、依法嚴格管理縱深拓展,基礎建設向科學統籌規劃、不斷提質增效縱深拓展,火災撲救向推廣以水滅火、強化空地一體縱深拓展,安全建設向注重抓在平時、關鍵嚴在戰時縱深拓展。森林火災受害率控制在0.9‰以內,草原火災受害率控制在2‰以內。到2030年,森林草原防滅火能力顯著增強,全民防火意識和法治觀念持續提高,綜合防控水準全面提升。

二、明確工作職責,壓實火災防控責任

(四)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責任。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強化屬地責任。地方各級黨委加強對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領導,實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結合落實林長制壓實第一責任人森林草原火災防控責任,建立健全鄉鎮防滅火責任落實機制,構建完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責任體系。

(五)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承擔各自責任。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綜合指導各地和相關部門森林草原火災防控工作,牽頭開展火災預警監測和資訊發佈,組織指導協調火災撲救工作。林業草原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火災預防,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日常檢查、宣傳教育、防火設施建設和火情早期處理等工作。公安部門負責火場警戒、交通疏導、治安維護、火案偵破,協同林業草原主管部門開展防火宣傳、火災隱患排查、重點區域巡護、違規用火處罰等工作。

(六)嚴格落實經營單位和個人責任。在林牧區從事各類活動的單位和個人要嚴格履行責任,劃定責任區,確定責任人,簽訂責任書,認真落實各項火災防控措施。

三、優化體制機制,建強組織指揮體系

(七)健全指揮體系。完善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實現上下基本對應。加強各級指揮機構辦公室和主管部門業務能力建設,在主管部門領導班子中配備防滅火實戰經驗豐富的領導幹部。加強指揮員隊伍建設,研究建立持證上崗制度,完善考核評估制度,實行國家負責省市兩級、省級負責縣級和基層的指揮員培訓機制。

(八)強化職能作用。充分發揮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的牽頭抓總作用,強化組織、協調、指導、督促職能。各有關部門及地方政府在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細化任務分工,明確銜接關係,形成工作合力。

(九)健全運作機制。完善會商研判、預警響應、資訊共用、督查檢查等機制。建立規範的工作運作秩序。探索處置重特大火災期間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實戰化運作模式。

四、深化源頭治理,防範化解火災風險

(十)提高全民防火意識。堅持不懈培養群眾防火意識,推進宣傳教育常態化、全覆蓋,突出對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豐富宣教手段,倡導移風易俗,推廣將森林草原防滅火納入村規民約等有效做法。

(十一)嚴格火源管控。嚴格落實用火審批、防火檢查、日常巡護等常態化管控手段,重點加強祭掃用火、農事用火、林牧區施工生産用火和景區野外用火管理。多措並舉提升林草生態系統耐火阻燃能力,科學組織計劃燒除和清理重點林緣部位可燃物。加強火情早期處理,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出動和安全高效處理。加強與有關鄰國合作,及時妥善處置邊境火情。

(十二)加強火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推進火災風險普查、評估、區劃等工作。深入開展重大火險隱患排查整治,突出國家公園、城市面山、森林公園等重要區域和重要目標,建立隱患臺賬及責任清單,實行銷號整治。工業和資訊化、民政、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等部門及石油化工、電力等企業要在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的組織下,協同開展本行業領域森林草原火災隱患的排查整治。

五、加強力量建設,穩步提升實戰能力

(十三)抓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力量建設。提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森林草原防滅火核心能力,加快形成“固守重點、因險前置、區域聯動、全域救援”的佈防格局。落實國家有關航空消防建設方案,堅持存量與增量相結合,合理確定航空器布署規模。

(十四)加強地方防滅火專業力量建設。落實國家應急體系規劃,地方各級政府和國有林草經營單位以建設標準化、管理規範化、裝備機械化為重點,加強防滅火專業力量建設。2025年年底前,全面加強防火重點區域縣級防滅火專業力量。防滅火任務較重的省市兩級政府要同步加強機動專業力量建設。探索將地方防滅火專業隊伍納入國家消防救援力量,按規定給予一定榮譽和保障。規範地方防滅火專業、半專業力量的訓練內容、組訓方式、考核標準,完善管理和保障機制。

(十五)發揮社會撲救力量作用。加強民兵等力量及地方幹部群眾的防滅火技能訓練和裝備配備。探索建立森林草原志願消防員制度。

(十六)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建立森林草原防滅火專業人才目錄清單,拓展急需緊缺人才培育供給渠道,完善人才評價標準。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智庫建設,建立防滅火專家諮詢制度。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學科專業建設,鼓勵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科研院所開設相關學科專業。加強滅火指揮、航空消防等緊缺人才培養。注重在實戰中發現、培養和使用人才。

六、注重夯實根基,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十七)做好統籌規劃。完善各級森林草原防滅火專項規劃並推動實施,優化建設任務,提升工程建設品質。林牧區各類工程建設要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防滅火設施。

(十八)建強重要基礎設施。堅持新建與改造相結合,著眼網格化治理,探索實施生態防火工程建設,開展耐火樹種選育推廣,因地制宜加強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統和防火道路建設,加快完善重點火險區火災防控基礎設施。加強森林草原防火應急路網建設,力爭到2025年國有林區路網密度達到3.1米/公頃。加強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統建設,力爭到2025年重點林區林火阻隔網密度達到4.7米/公頃,邊境草原防火隔離帶開設基本實現機械化。在森林城市周邊構建自然阻隔、工程阻隔、生物阻隔相結合的保護防線。重點加強環區域、環目標核心圈的防火道、隔離帶、視頻監控及應急消防站、蓄水池等防滅火設施建設。加快建設場站、起降點、取水點、實訓基地等航空消防基礎設施。加強重點林牧區通信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斷路、斷網、斷電等極端條件下通信暢通。

七、突出科技賦能,加大創新技術應用力度

(十九)強化科技支撐。發揮高等學校和科研院所優勢,深化林火行為、大火巨災成災機理等方面基礎理論和重大課題研究。搭建科技創新平臺,引導高新技術企業加強智慧防火、智慧滅火技術的研發應用,提升科技賦能的品質效益。

(二十)提升資訊化水準。強化綜合整合,建設國家級火災預防管理系統和滅火指揮通信系統。加快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慧等資訊技術深度應用,普及應用防火碼、“網際網路+防火”等防控手段,實現資訊共用、互聯互通。

(二十一)加快裝備轉型升級。國家層面建立森林草原防滅火裝備型譜和認證制度,重點加強新特、輕便、大型、智慧裝備和航空消防裝備的研發配備與引進推廣。地方層面突出以水滅火、航空滅火、個人防護等裝備建設,推廣應用高科技防滅火裝備。建立相關部門與科研院所、企業間的裝備發展協作機制,構建森林草原防滅火裝備創新研發平臺。

八、樹牢底線思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二十二)大力提升預警監測能力。以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資訊共用平臺為依託,以重點地區預警監測機構為骨幹,以各級預警監測系統為補充,建立上下貫通、左右銜接、融合整合的預警監測體系。深化部門協作,強化多級聯動,完善風險研判、滾動會商、預警發佈等機制。優化系統佈局,加強監測技術融合應用,採取衛星監測、航空巡護、視頻監控、塔臺瞭望、地面巡查、輿情監測等多種手段,提升火情監測覆蓋率、識別準確率、核查反饋率。開展雷擊火監測應對科技攻關,抓緊建立重點林區雷擊火預警系統。

(二十三)強化應急準備。健全各級各類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強化針對性演練。建立國家和地方各類救援力量聯防聯訓聯戰機制。動態優化部署,在重點時段、重點地區實施指揮、力量、裝備靠前駐防。深化對不同區域環境、多方力量協同、多種作戰樣式綜合運用的戰法研究。建立防滅火物資全鏈條保障機制。

(二十四)有效應對極端情況。在常態化防控的基礎上,綜合運用現代火險感知手段和多渠道資訊,提升大火巨災早期預判能力,加強預警響應,全力阻斷致災因子耦合導致大火巨災。把林牧區重要目標、村屯、林(農、牧)場、森林城市等列入重大風險清單,科學謀劃應對措施、前置安排以及保底手段,強化組織指揮、力量編成、撲火資源調配,完善配套保障,確保防範化解重大風險。

(二十五)抓實安全建設。強化經常性教育培訓,突出緊急避險訓練,提高撲火人員自救互救能力。落實專業指揮的剛性要求,規範現場指揮,加強火場管控,探索建立安全員制度。抓好航空消防飛行安全工作。按照有關標準嚴格配備防滅火人員防護裝備。

九、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提升依法治火水準

(二十六)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制度。完善防滅火法律法規,加快推進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等法規制定修訂工作。健全優化森林草原防滅火標準體系,組建技術組織,堅持急用先行制定相關標準。完善防滅火工作監督、檢查、考評和火災調查評估等制度。

(二十七)加大執法和追責問責力度。提高執法隊伍素質能力,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提高火案偵破效率。健全火災責任追究制度,培育森林草原火災調查評估司法鑒定機構,嚴肅追究火災肇事者法律責任,對防滅火工作中失職失責,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依規依紀依法追究地方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經營單位及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強化組織實施

(二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主動擔起責任,把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積極謀劃推動,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二十九)強化資金保障。按照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合理安排相關經費,優先保障重點事項。拓寬長期資金籌措渠道,探索建立多層次、多渠道、多主體的防滅火投入長效機制。

(三十)加大政策支援力度。針對防滅火高危行業特點,國家有關部門按職責完善相關政策,合理保障防滅火從業人員待遇,落實防滅火人員人身保險,按規定開展表彰獎勵。地方各級政府根據防滅火實際配備專用車輛,落實車輛編制並納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管理。制定地方森林草原消防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和配備標準,規範車輛管理,統一標識涂裝。地方森林草原消防車輛依法依規享受應急救援車輛相關政策,確保撲救火災時快速通行。

(三十一)加強宣傳引導。暢通資訊發佈渠道,採取多種形式加強政策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及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與做法,營造關心和支援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