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支援脫貧地區在戈壁等地建設光伏項目

發佈時間:2022-11-03 15:10:00丨來源:中國網丨作者:趙曉雯丨責任編輯:蘇文彥

中國網11月2日訊(記者 趙曉雯) 據自然資源部消息,自然資源部辦公廳日前發佈《關於過渡期內支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鼓勵支援脫貧地區光伏項目在戈壁、荒漠等地區建設,不得新增佔用耕地建設光伏項目。

《通知》表示,科學推進村莊規劃編制管理,要順應鄉村發展規律,根據鄉村人口變化、區位條件和發展優勢,通盤考慮土地利用、産業發展、居民點佈局、人居環境整治、生態保護和歷史文化傳承,在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統籌城鎮和村莊佈局,科學確定村莊分類,加快推進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編制“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


要依據村莊類型,分類引導村莊規劃編制的內容和深度,可以多個行政村為單元聯合編制,實現資源高效配置、空間高效融合。編制村莊規劃要落實上位規劃確定的各類管控邊界、約束性指標等管控要求,堅持村民主體地位,尊重村民意願,反映村民訴求,合理安排村莊用地佈局。

《通知》強調,要加強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保障,完善耕地保護措施。每個脫貧縣每年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600畝,專項用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用地需要,不得挪用;原深度貧困地區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不足的,由所在省份協調解決。

按照《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於嚴格耕地用途管制有關問題的通知》改進和規範建設佔用耕地佔補平衡制度,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及農業設施建設用地實行年度“進出平衡”。嚴格控制新增農村道路、畜禽養殖設施、水産養殖設施和破壞耕作層的種植業設施等農業設施建設用地使用一般耕地。過渡期內,繼續執行跨省域補充耕地國家統籌政策,補充耕地指標優先考慮耕地保護成效突出的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和脫貧地區。鼓勵支援脫貧地區光伏項目在戈壁、荒漠等地區建設,不得新增佔用耕地建設光伏項目。

《通知》還指出,繼續支援脫貧地區依據國土空間規劃開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在城鎮開發邊界內編制或修編詳細規劃,優化存量空間結構;在保障安全和節約集約的原則基礎上,因地制宜制定地方規劃用地標準,引導土地混合開發和空間集約複合利用,推動城鎮有機更新。不再開展歷史遺留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低丘緩坡開發利用試點。

加強礦産資源開發利用,在生態保護紅線之外,加大地質找礦力度,選擇有市場前景、有資源潛力的資源富集區開展前期調查勘查,統籌安排礦産資源開發利用的指標、項目、技術、資金等,在同等條件下,向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原深度貧困地區傾斜支援。

在搞好地質資訊服務方面,《通知》明確,引導和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地勘單位等積極開展原深度貧困地區現有地質資料的二次開發,深入挖掘地質資料潛力,繼續開展地質資料專題服務和定制服務。積極實施原深度貧困地區地質調查,進一步摸清地質資源優勢;繼續加強原深度貧困地區土地品質地球化學調查,助力特色農業發展;繼續加強原深度貧困地區地下水綜合調查,助力解決飲水用水難題。

(原標題:自然資源部:支援脫貧地區在戈壁等地建設光伏項目 不得新增佔用耕地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