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日前印發《林草中藥材産業發展指南》,提出科學合理利用林草資源,以中藥材生態培育為核心,建設林草中藥材種質資源保護、良種繁育和種植基地,推進藥材生産加工及儲藏物流等配套服務體系建設,打造獨具特色的林草中藥材産業體系,形成林間、林下、草地産藥,以藥養林養草的良性迴圈。
指南提出,發展林草中藥材産業要堅持保護優先、合理利用,因地制宜、科學發展,市場主導、融合發展,綠色環保、規範生産的基本原則。重點任務是加強資源保護、建設生態培育基地、建設産地初加工與倉儲物流基地、完善産業服務體系。林草中藥材生態培育要採用生態種植、野生撫育、倣野生栽培等培育方式,採用林藥混作、林藥間作、藥草混生、藥草間作、藥用林木栽培、資源綜合利用等培育模式。
指南明確遴選藥材資源種類所遵循的原則是,選擇區域內自然分佈或引種栽培多年且藥材品質優良的種類,同時具有市場需求,可在林區或草原適度規模化生産的藥材,優先選擇道地藥材。
指南明確了林草中藥材的主要生産區佈局,將全國劃分為大小興安嶺林區、長白山林區、三北防風固沙林草區等9個林草中藥材生産區,並列舉出每個生産區的主要藥材資源,可生態種植藥材、可野生撫育藥材、可倣野生栽培藥材種類以及適宜的生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