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援文旅産業克服疫情影響加快恢復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通過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加大企業信貸支援、大力提升旅遊品質、激發文旅消費潛力、加大旅遊宣傳推廣五個方面十項高含金量的措施,支援全區文旅産業加快恢復發展。
6月25日,“同心同行 夢圓小康”節假日精品演藝進景區開幕演出上,馬頭琴齊奏《萬馬奔騰》(攝影:青丹)
據介紹,在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方面,《措施》從房租、用電、稅費三方面入手,鼓勵各盟市對文旅企業承租的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經營性房産,減免下半年房租;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大工業電價的文旅企業,今年用電價格按照到戶電價水準的95%結算;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內蒙古新冠肺炎疫情解除當月止,對旅遊業(包括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兩類)的中小企業免征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條件的不裁員或少裁員參保繳費的旅遊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返還,其中對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提高至100%;受疫情影響生産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文旅企業,可按照相關規定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受疫情影響較重並根據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停工停産的文化旅遊行業投保的旅行社責任保險,鼓勵保險公司根據當地政府相關部門確定的實際停産停工和復工復産時間向企業給予適當保費減免。
遊客在內蒙古通遼市扎魯特草原一戶 “牧家樂”裏體驗蒙古包搭建(攝影:白敖敏)
在加大企業信貸支援方面,《措施》要求,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經營暫時受困的文旅企業,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還款確有困難的文旅企業,金融機構可以展期或續貸;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到期的普惠小微貸款本金和應付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延期還本和付息申請,結合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和經營狀況,給予企業一定期限的延期還本和付息安排,還本和付息日期最長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可免收罰息;引導金融機構在政策允許範圍內對文旅企業降低貸款利率,提高文旅企業貸款覆蓋面,力爭文旅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明顯下降;對文旅企業年內新增流動資金貸款按50%予以貼息(貼息利率不高於5%),同一企業同一筆貸款已享受國家和自治區級其他貸款貼息政策支援的,不再重復補助。
7月29日,2020內蒙古民族手工藝和文創旅遊展覽落幕,為期5天的活動線上線下銷售額逾200萬元,圖為展覽現場(攝影:徐梅)
在提升旅遊品質方面,《措施》著眼于營造良好環境、創造消費新亮點,提出加強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建立文旅、市場、公安、交通等部門聯動機制,保持旅遊市場整治高壓態勢,嚴厲打擊組織接待“不合理低價遊”、欺騙或脅迫遊客購物等擾亂旅遊市場秩序行為,優質快速處理遊客投訴,維護遊客合法權益;在旅遊旺季組織舉辦全區精品演藝、非遺和文創進景區、進社區活動,支援各盟市創辦特色街區、開設非遺工坊等,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豐富多彩的文化旅遊産品;舉辦全區民族工藝品和文化旅遊精品展示活動,集中展示全區精品民族工藝品、非遺技藝、文創旅遊商品、內蒙古音樂、內蒙古味道以及內蒙古精品旅遊線路和特色旅遊産品等,打造內蒙古文化旅遊新亮點。
內蒙古旅遊文創産品“蒙古族勇士套馬香插”(攝影:曹楨)
在激發文旅消費潛力方面,《措施》針對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一線醫務人員、當年參加高考和中考的中學生和旅行社組織的旅遊團隊等人群分別給予旅遊景區門票免票優惠,實行政府指導價的A級以上旅遊景區,年內門票價格一律按照50%予以減免。《措施》還通過將研學納入中小學教育教學計劃、落實帶薪休假制度、鼓勵和支援各類城市發展夜間文旅消費等舉措,鼓勵人們外出旅遊,鼓勵城市特色旅遊街區發展夜間遊覽、餐飲、購物、演藝等服務。
在加大旅遊宣傳推廣,《措施》著眼于打造文旅形象品牌,支援鼓勵通過電視臺投放旅遊形象廣告、網際網路新媒體宣傳投放、開展專項行銷活動等方式,提高內蒙古文化旅遊影響力。
(供稿:內蒙古文化和旅遊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