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生態環境部組織召開美麗河湖、美麗海灣優秀案例徵集活動座談會。生態環境部總工程師張波介紹了徵集活動的背景和安排。
廣東省、浙江省、山東省等地方同志分別介紹浦陽江、石梁溪、馬踏湖、茅洲河、華陽湖等河湖,台州灣、套子灣、大鵬灣等海灣保護治理前後變化成效。
美麗河湖、美麗海灣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實現河湖“清水綠岸、魚翔淺底”,海灣“水清灘凈、岸綠灣美、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美麗景象,建設美麗中國好經驗好做法的集中體現,是人民群眾身邊的優質生態産品。開展美麗河湖、美麗海灣優秀案例徵集和推廣宣傳活動,有利於指導深化流域環境和海洋環境治理,為各地編制實施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和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提供借鑒。美麗河湖優秀案例需要具備穩定實現“有河有水”“有魚有草”“人水和諧”的基本條件,美麗海灣優秀案例需要具備穩定實現“水清灘凈”“岸綠灣美、魚鷗翔集”“人海和諧”的基本條件。
自2020年起,生態環境部每年將組織一次美麗河湖、美麗海灣優秀案例徵集活動。生態環境部將根據徵集情況,請社會公眾進行評議投票,根據公眾評議投票結果和專家評議,擇優選擇作為全國美麗河湖、美麗海灣優秀案例,並對外公開。
生態環境部將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已入選全國美麗河湖、美麗海灣優秀案例的河湖、海灣如果不能持續滿足基本條件,例如出現河湖斷流乾涸、水生態破壞、水質惡化等情況,海灣自然岸線減少、典型生態系統退化、水環境惡化等情況,則退出美麗河湖、美麗海灣優秀案例,退出情況將向社會公開。
(原標題:生態環境部將開展美麗河湖、美麗海灣優秀案例徵集和推廣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