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指導各地科學、有序、穩妥處置在養野生動物。5月27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印發《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技術指南》。
國家林草局要求,加強組織領導,重視支援在養野生動物處置工作。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是推進禁食野生動物重大舉措的重要後續工作,受到國內外廣泛關注。各地要以堅決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禁食野生動物決定為前提,對列入禁食範圍、養殖企業或養殖戶自願停止養殖的在養野生動物切實做好妥善處置工作,嚴格按照《技術指南》明確的原則和要求,堅持保護優先、科學分類、多部門協調推進,防範生態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危害等次生問題。考慮到需要處置的在養野生動物種類多,特別是局部區域在養野生動物數量很大、涉及面廣,特請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在人員力量、工作經費等方面予以保障,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國家林草局要求,科學制定處置方案,週密部署實施。各地要在準確掌握本區域在養野生動物種類和數量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技術指南》確定的原則、方向和要求,分類制定具體處置方案,經科學評估後由基層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一律不得由養殖企業或養殖戶擅自放生、滅殺或遺棄。省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要切實加強對各地實際處置工作的指導監督,把握好工作節奏,可以依據實際情況設定妥善處置過渡期,在補償工作未到位、非養殖戶自願的情況下,不得強制處置;做好工作銜接,把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與養殖戶調整生産經營方向相結合,盡可能發揮其現有養殖設施的作用,減少損失;堅持實事求是,對《技術指南》在實際工作中不相適應的情況,可以進行科學調整和完善,對異地實施放歸自然或合理調配的活動及時進行跨區域協調,幫助基層穩妥推進各類處置工作。
國家林草局要求,堅持生態保護優先,慎用無害化處置措施。堅持生態保護優先是對在養野生動物進行科學處置的首要原則,堅決反對一律滅殺等粗暴、簡單做法。特別是對在養野生動物健康個體,要盡可能通過放歸自然或調配用於科研、藥用、展示等非食用性用途,充分發揮其生態、科研和其他社會價值。對暫時不具備放歸自然條件或難以短期內進行跨區域調配的,應先行移交收容或委託代養,待條件成熟後再實施放歸自然或調配。對確不屬於上述情形且存在疫病風險的傷病個體等,經確認後方可實施無害化處理,盡可能減少野生動物種群損失。
國家林草局要求,加強正面宣傳,做好輿論引導。在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過程中,各地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及時回應媒體和公眾關切。對組織開展放歸自然和收容救護等工作情況,可適當加強正面宣傳,讓公眾了解保護在養野生動物進展;對公眾出現的誤解或猜疑,要通過專家解讀等方式進行引導,廣泛爭取理解和認同;要特別關注通過網路輿論對在養野生動物處置工作造謠生事、誤導炒作等情況,及時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和採取應對措施,切實做好敏感資訊管控,防止引發矛盾糾紛,為穩妥推進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國家林草局要求,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為調研掌握各地處置在養野生動物實際情況和工作進展,國家林草局各派出機構將於近期組織工作組對各地調查摸清底數、研究擬定工作方案、組織人員力量、經費保障等前期準備和具體實施情況,進行調研督導;根據各地工作實際進展情況,國家林草局將適時派出調研督導組,對重點省或工作進展遲緩的地區進行抽查,確保各項措施在執行過程中不走樣、不變形,對久拖不決、違規操作等導致矛盾糾紛,以及造成生態危害和公共衛生安全隱患等行為予以嚴肅處理,堅決維護禁食野生動物重大舉措的貫徹落實。(作者:孫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