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平:非遺保護亟待完善傳承機制、改進管理機制、規範保障機制

發佈時間:2019-10-30 15:51:25丨來源:中國網草原頻道丨作者:蘇文彥丨責任編輯:蘇文彥

全國政協委員、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常委、內蒙古自治區文物保護中心吉平提出建立完善的傳承機制、建立科學的管理機制、建立規範保障機制三項建議。

中國網10月30日訊(記者 蘇文彥) 10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召開“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和利用”月協商座談會,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鄭福田主持座談會並講話。

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通報了“內蒙古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和利用”基本情況,內蒙古自治區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對調研等相關情況作了説明。部分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委員、專家和傳承人代表作了交流發言,並與相關部門負責同志進行了互動協商。

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傳承和利用”月協商座談會現場

委員們認為,內蒙古非遺資源豐富而獨特,保護和利用好非物質文化遺産,對於傳承前人智慧,賡續文化薪火,增強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具有重要意義。委員們建議,進一步提高對包括非遺在內的民族優秀文化的保護傳承和利用工作的認識,努力補足短板,加大資金投入,加強人才培養培訓,加快專項立法進程,挖掘文化底蘊,打好文化創意牌、非遺品牌牌和非遺與旅遊融合牌,努力講好內蒙古非遺故事。

全國政協委員、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常委、內蒙古自治區文物保護中心吉平在會上作題為“加強對非遺傳承項目、傳承人保護措施力度”的發言,表示近年來在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內蒙古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作不斷完善、機制不斷健全、隊伍不斷壯大,保護工作取得了長足發展,但在非遺保護傳承、場館建設、展示利用等方面相比仍存在不少短板,特別是在非遺傳承項目、傳承人的扶持保護方面亟需加大改進力度。為此,吉平提出建立完善的傳承機制、建立科學的管理機制、建立規範的保障機制三項建議。

全國政協委員、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常委、內蒙古自治區文物保護中心吉平在會上發言

建立完善的傳承機制

非遺是寶貴的文化産品和精神産品,代表著中華民族優秀的傳統文化。加強非遺傳承項目、傳承人傳承機制建設是一項重要任務,需要不斷改善和優化傳承機制,才能確保非遺得到進一步弘揚和發展。

首先,要全面掌握非遺資源的種類、數量和生存情況,系統分析進行等級劃定,建立非遺數據庫,以文字、語音、視頻的形式,將非遺內容完好地記錄下來,為研究和保護奠定堅實基礎。對傳承人的調查,重點弄清傳承譜係、線路和傳承技藝水準,掌握傳承人所傳承項目的創新發展空間。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傳承人認定標準並多渠道化。2008年,原文化部頒布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對國家級非遺項目繼承人的認定原則、程式進行了規範,但在基層認定、遴選和申報代表性傳承人過程中尚存在論資排輩、親疏關係、個人好惡等因素影響。因此,為使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更加科學和實事求是,需要健全和完善傳承人認定標準和多渠道化。探索實行自上而下,由主管部門認定與自下而上,由民主自主推舉相結合的“雙軌制”認定,鼓勵群眾推薦非遺傳承人,調動和激發傳承人積極性,促進非遺保護事業的可持續發展。

同時,非遺不僅僅依靠個人,還需單位或團體的傳承,單位或團體傳承往往比個人傳承更具影響力和可持續性,諸如戲劇、雜技等需要群體傳承的項目,應當認定單位或團體為代表性傳承人,這樣更符合特定非遺項目的保護與傳承規律。

建立科學的管理機制

隨著非遺名錄的建立和非遺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接下來是管理問題。必須摒棄“重申報、輕管理”的慣性,建立科學管理機制,加強對非遺傳承項目和傳承人的動態管理,推動非遺的傳承生生不息、永續發展。

一是建立健全各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檔案,全面記錄傳承人的基本資訊及所傳承項目的文化內涵、核心技藝、後繼人才培養,準確掌握傳承人情況,形成動態化、常態化管理,強化代表性傳承人隊伍建設;二是通過網路多媒體等技術,實現非遺資源和傳承人的數字化管理,以達到永久保存、方便利用和傳播弘揚的目的;三是各級文旅部門充分利用傳統節日、文化遺産日和各類博覽會、那達慕等,為非遺項目、傳承人提供展覽、展演機會,擴大非遺的社會影響力,運用新媒體手段廣泛宣傳弘揚非遺價值,提高群眾保護和傳承非遺的自覺性。

建立規範的保障機制

推行激勵機制,加強對項目和傳承人的保護,有力促進非遺的傳承和發展。

第一,各級行政主管部門在出臺非遺政策法規時,逐步完善對非遺項目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對傳承人的權益和義務做好週密的安排,切實維護項目和傳承人的合法權益,確保傳承人的利益和聲譽得到雙重保障。

第二,在各級財政逐步提高對非遺代表性項目及傳承人經費補貼標準的同時,探索多種扶持措施,不斷加大對各級代表性傳承人的扶持力度,多渠道籌措資金,建立傳承人保護基金,形成充裕的資金保障,兌現社保、醫保全覆蓋,讓他們不再為生計發愁。爭取穩定的培訓經費,廣泛吸納更多的年輕人投身非遺傳承,有效解決傳承人的斷層問題。在傳承項目和傳承人資金補助環節上,還應逐步改變當前等額數量撥款方式,應當有傾斜、有重點地資助,適當加大傳承困難的優秀瀕危項目的保護和傳承資金數額並給予重點幫扶。

第三,各級、各地結合當地非遺保護、傳承和利用的實際,積極謀劃、主動申請建立形式多樣的非遺項目傳承基地、專題博物館,為傳承人提供教授帶徒、學習研討、示範展演等活動平臺,極大改善非遺傳承人的工作條件,為優秀的非遺傳承人創造良好環境,真正提升內蒙古非遺傳承和保護的整體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