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山環保行執法檢查報告:新疆綠洲生態系統狀況持續改善

發佈時間:2019-10-11 16:20:00丨來源:法制日報丨作者:潘從武 李晶丨責任編輯:蘇文彥

黨的十八大以來,新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實施防沙治沙法律法規,持續加大防沙治沙力度,2011年至2016年森林面積凈增1559.7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4.87%,“十三五”以來,累計投入項目資金79.32億元,治理沙化土地1941.73萬畝,全區綠洲生態系統狀況持續改善。

  “新疆全區各地在防沙治沙法律法規貫徹實施過程中,存在依法防沙治沙意識薄弱,防沙治沙資金投入不足,防沙治沙生態用水保障不足等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防沙治沙規劃,建立防沙治沙工作長效機制。”提交9月18日召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的《關於開展2019年天山環保行執法檢查活動情況的報告》提出了明確的建議。

  為切實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大污染防治和防沙治沙力度,努力建設天藍地綠水清的美麗新疆”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1+3+3+改革開放”工作安排,切實治理沙化土地,助力脫貧攻堅,新疆人大常委會開展了以“依法防沙治沙 助力脫貧攻堅”為主題的2019年天山環保行執法檢查。
  持續加大防沙治沙力度
  執法檢查組在檢查過程中了解到,黨的十八大以來,新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實施防沙治沙法律法規,持續加大防沙治沙力度,2011年至2016年森林面積凈增1559.7萬畝,森林覆蓋率達到4.87%,“十三五”以來,累計投入項目資金79.32億元,治理沙化土地1941.73萬畝,全區綠洲生態系統狀況持續改善,沙塵天氣持續減少,沙區群眾不斷增收,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新疆全區根據“十三五”期間國家安排給新疆2250萬畝沙化土地治理任務,自治區、地、縣三級人民政府逐級簽訂責任書,切實壓實責任,細化措施,強化檢查考核,確保任務落實到位。同時,充分依託國家重點項目,全面推進沙化土地治理。
  全區各地積極創新防沙治沙體制機制,建立了人與地掛鉤、造與管並重、投與收相聯的運作機制,在政府出土地,縣市出勞力、企業出資本、群眾有意願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責權利,吸引各種生産要素向沙區流動和配置,形成了大戶帶動、多主體參與、多元化投資的防沙治沙格局。
  新疆各級政府在荒漠化防治中切實發揮主導作用,積極落實主體責任,充分依託國家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林草重點工程,紮實推進防沙治沙各項任務落實。三北防護林工程建設成效顯著,新一輪退耕還林工程穩步推進,實施塔裏木盆地周邊防沙治沙工程,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初見成效,防沙治沙綜合示範區治理模式和沙産業逐步推廣,退化草原治理工作持續加強。
  法定責任落實不到位
  執法檢查發現,新疆各地存在依法防沙治沙意識薄弱的問題,依法防沙治沙的意識仍需進一步提高。
  其中,防沙治沙法明確規定“沙化土地所在地區的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防沙治沙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民的防沙治沙意識,提高公民防沙治沙的能力”,但執法檢查中發現,一些公務人員法律意識不足,有些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薄弱,存在對法律不了解、不清楚、不掌握的現象。另外,依法履行的職責尚未完全到位,防沙治沙法規定“沙化土地所在地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防沙治沙工作情況”,檢查組所到地市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大都還未做到,法定責任落實不完全到位。
  “部分地市制定防沙治沙規劃時,林草、水利、自然資源等防沙治沙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之間協調溝通不夠。”防沙治沙法對科學編制防沙治沙規劃作了專門規定,但執法檢查組發現,部分地市對如何更好落實法律,鞏固治沙成果的研究討論不夠深入,制定的規劃缺乏系統性、科學性和長遠性,與法律規定的科學規劃要求有一定差距。
  執法檢查報告還顯示,新疆全區防沙治沙生態用水保障不足。防沙治沙法對保障防沙治沙造林用水設置了專門規定,檢查中發現,新疆關於生態公益林用水、治沙用水等免收水資源費的優惠政策,在個別地方還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部分農田防護林灌水不足退化枯死,利用再生水緩解生態用水短缺的能力不足。目前全區多數縣(市)污水處理水準不高,處理後的水質還達不到相關標準,不能用於荒漠綠化緩解生態用水壓力。
  另外,新疆防沙治沙工作的長效機制尚未健全,投入保障機制不完善,防沙治沙法對防沙治沙相關優惠政策作了專門規定。但目前法律中確定的免稅、保障生態用水、鼓勵個人參與防沙治沙等優惠政策,由於國家層面缺乏或者政府沒有具體相關配套的政策措施支撐,致使出現法律規定措施落實不到位、相關工作開展困難和社會資金參與防沙治沙的積極性不高等問題。科技支撐能力、防沙治沙科學評估與發展戰略研究、專業技術培訓學習交流、沙化土地封禁保護的長效化和科學化監測等方面亟待大力加強。
  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執法檢查組建議,新疆全區各地要切實依靠法律防沙治沙,認真履行法定職責,要強化法治思維,更好地發揮法治的引領保障和促進作用,堅持運用法治方式解決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問題,切實把法律用起來,讓法律的“牙齒”咬合,充分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執法檢查組建議,要科學評估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平衡點,統籌處理好治沙規模與品質鞏固的關係,使防沙治沙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要提高防沙治沙項目補貼標準,加大財政支援力度並設立專項資金,將防沙治沙納入財政預算,逐年增長。此外,各級政府作為防沙治沙主體,除了不斷加大防沙治沙資金投入以外,還要進一步完善符合本地實際的激勵機制和優惠政策,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防沙治沙,積極吸引社會資金投入防沙治沙,鞏固防沙治沙成果。
  執法檢查組還提出,要在水資源總量平衡的前提下,進一步科學統籌調配水資源,加大林業生態用水保障,並落實新疆林業用水相關優惠政策。大力推行節水灌溉和污水處理後的再生水迴圈利用,有效增加林業生態用水,確保防沙治沙工程與水資源條件的承載力相互適應與協調。
  “要加強防沙治沙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力度,使防沙治沙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執法檢查報告強調,新疆全區各地要加大防沙治沙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教育力度,對政府部門要經常開展系統性的法律培訓,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對群眾的法治教育不能僅僅拘泥于掛牌宣傳等傳統形式,要積極開展群眾喜聞樂見、寓教于樂的宣傳活動。
  執法檢查組呼籲,新疆全區要建立和完善防沙治沙工作綜合監督機制,強化多部門聯合執法和執法監督力度,確保法律切實得到有效貫徹實施。要強化科技支撐,做到科學研究科學防治,科學規劃。增強林業管護人員和廣大幹部群眾的依法防沙治沙意識,定期進行相關法律、業務知識培訓,切實提高防沙治沙和造林管護工作的能力和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