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是打造最後1米的環保便民生活服務新模式,有利於改善環境。今年4月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通知下發後,我區開展了哪些相關工作, 我區實施垃圾分類的主體有哪些,如何進行分類?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給出了答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呼和浩特市成為國家46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試點城市之一,于2017年起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2018年7月,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了《關於內蒙古自治區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的通知》,確定通遼市和赤峰市巴林右旗為自治區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地區。截至2019年5月底,呼和浩特市已在58所學校、143個小區和620家公共機構開展了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通遼市也已選定10個居民小區開展垃圾分類試點工作,同時加快推進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正在建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PPP項目和建築垃圾再生資源利用項目,已投入運作餐廚垃圾綜合利用項目,初步形成多元化的垃圾分類處理體系。
5月30日,經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同意,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了《內蒙古自治區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指導意見》,就自治區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做出了部署安排。
6月2日,呼和浩特市舉行了推廣呼和浩特市試點經驗、全面開展盟市所在地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啟動儀式。
2019年,在總結呼和浩特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內蒙古將在12個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公共機構垃圾分類覆蓋面不低於50%。到2020年,各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實現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片區;呼和浩特市、通遼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相關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到2022年,各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市至少有1個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其他各區至少有1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範片區。到2025年,各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
據介紹,內蒙古自治區實施垃圾分類範圍是12個盟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區、鎮)建成區,有條件的旗、縣、市結合實際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實施主體為公共機構,包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有財政撥款的社團組織等;企業和社團組織,包括國有及國有參股企業、股份制企業、民營企業及沒有財政撥款的社團組織等;城鎮居民,包括城鎮常住居民和暫住人員。實施主體要對有害垃圾進行分類。其次,各地可根據當地生活垃圾成分、收運和處理設施建設情況等,按照可回收物、濕垃圾、幹垃圾進行分類。
按照部署要求,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作為牽頭單位,將落實盟市政府主體責任,採取系統化治理、協同化共建、一體化服務、多元化保障、全民參與的工作舉措,堅持源頭減量,全程分類,不斷提升城市人居環境。
(作者:李永桃 陳思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