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用3年左右完成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

發佈時間:2019-07-08 10:24:48丨來源:生態環境部丨作者: 丨責任編輯:蘇文彥

7月5日,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部長李幹傑主持召開部黨組(擴大)會議。

  7月5日,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部長李幹傑主持召開部黨組(擴大)會議,傳達學習貫徹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專題黨課暨全國紀檢監察工作會議精神和《關於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工作意見》,審議並原則通過新修訂的《生態環境部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細則>的實施辦法》,學習貫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聽取2019年國合會年會及世界環境日全球主場活動情況彙報。

  會議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制定和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破題,雷厲風行抓作風,鍥而不捨糾“四風”,作風建設取得重大歷史性成就,黨風政風煥然一新,黨心民心為之一振。生態環境部系統要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深化整治“四風”工作,領導幹部要堅持以上率下,發揮“頭雁效應”,自覺與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要求對標對表,帶頭學習踐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尤其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把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情況作為檢驗是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重要尺規,推進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要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聚焦貫徹新發展理念、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污染防治、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等重點,抓實抓小抓細抓早,確保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貫徹落實。要進一步健全制度機制,確保整治“四風”取得新成效,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提供堅強政治、作風和紀律保障。

  會議強調,結合生態環境部實際,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最新要求,在原環境保護部相關實施辦法的基礎上,重新修訂出臺《生態環境部貫徹落實<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細則>的實施辦法》,這是完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配套制度規定、壓實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要深刻認識在新時代推動作風建設的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堅持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成果,站在維護核心的高度、站在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的高度、站在實現執政使命的高度、站在凈化黨內政治生態的高度,堅定不移地將貫徹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糾正“四風”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到實處。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發揮“頭雁效應”,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切實擔負起糾正“四風”、推進作風建設的主體責任,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幹,讓廣大黨員幹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打造一支對黨絕對忠誠、讓黨中央充分信賴放心的幹部隊伍。要進一步抓好實施辦法貫徹落實,及時開展督促檢查和會商研判,確保制度落地見效。

  會議指出,建立並實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是習近平總書記親自倡導、親自推動的重大改革舉措和重大制度安排。《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首次以黨內法規形式,明確督察制度框架、程式規範、許可權責任、紀律要求等,把督察納入制度化、法制化軌道,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強化督察權威,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堅定意志和堅強決心。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組織好、開展好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作為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具體行動,不斷夯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要落實督察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改善生態環境品質、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為重點,做到“堅定、聚焦、精準、雙查、引導、規範”,依法推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向縱深發展。要深化督察實踐,從今年開始,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再用1年時間完成“回頭看”,同時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7大標誌性戰役及其他重點領域,組織開展專項督察。要提升督察能力,加強督察隊伍建設,嚴守督察紀律,打造生態環境保護鐵軍的排頭兵和先鋒隊。

  會議強調,2019年國合會年會及世界環境日全球主場活動,宣傳了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的積極進展和顯著成效,形成了一批政策建議,圍繞解決全球生態環境問題提出了中國方案,貢獻了中國智慧。生態環境部系統要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主席賀信和韓正副總理講話要求,堅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要系統謀劃推進國合會工作,把國合會建設成全球包容、開放合作、互惠發展的新型環境與發展國際合作平臺。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生態環境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翟青、趙英民、劉華,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生態環境部紀檢監察組組長、部黨組成員吳海英,部黨組成員、副部長莊國泰出席會議。

  駐部紀檢監察組負責同志,部機關各部門、有關部屬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原標題:生態環境部召開部黨組(擴大)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