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採取的一項重大改革舉措和制度安排。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以下簡稱《督察規定》),首次以黨內法規形式,明確督察制度框架、程式規範、許可權責任等,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強化督察權威,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堅定意志和堅強決心,將為依法推動督察向縱深發展、不斷夯實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建設美麗中國發揮重要保障作用。
一、充分認識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在每個關鍵階段和重要環節,都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開展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採取的一項重大舉措,對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問題具有重要意義。要堅持問題導向,總結試點經驗、做好組織動員、加強力量配備、嚴格程式規範,認認真真把這項工作抓實抓好,推動生態文明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從2015年12月在河北省試點開始,生態環境部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順利完成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第一輪督察全覆蓋,並對20個省(區)開展“回頭看”,取得顯著效果,彰顯了督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義。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推動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平臺。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建設生態文明、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督察工作始終堅持旗幟鮮明講政治,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情況作為重中之重,督到哪兒,講到哪兒,落實到哪兒,有力促進地方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關鍵抓手。督察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第一輪督察及“回頭看”共推動解決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約15萬個,得到人民群眾普遍稱讚和擁護。同時,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七大標誌性戰役和其他重點領域,統籌開展專項督察,推動解決了一大批長期想解決而沒有解決的生態環境“老大難”問題。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的強大動力。督察進一步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地方黨委和政府落實新發展理念的主動性明顯增強,忽視生態環境保護的情況明顯改變,不顧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盲目決策的情況明顯改變,發展與保護一手硬、一手軟的情況明顯改變。一批違法違規項目被叫停,一批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得到實施,一批傳統産業優化升級,一批綠色生態産業加快發展,有力推動了産業結構轉型升級和經濟高品質發展。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推動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硬招實招。督察始終緊盯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第一輪督察和“回頭看”共向地方移交509個責任追究問題,問責幹部4218人。隨著督察不斷深入,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地生根。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是加快職能和作風轉變的銳利武器。督察不僅對地方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開展“體檢”,也對工作中貫徹落實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要求,推進工作作風轉變等情況開展“體檢”。特別是“回頭看”重點督察整改不力,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裝整改和“一刀切”等突出問題,公開曝光125個典型案例,有力促進了地方工作作風轉變。
二、全面把握《督察規定》的主要內容
《督察規定》分為總則、組織機構和人員、對象和內容、程式和許可權、紀律和責任、附則等六章。主要內容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確立督察的基本制度框架。《督察規定》明確實行中央和省級兩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體制,明確中央建立督察工作領導小組。在督察類型上,包括例行督察、專項督察和“回頭看”,中央主要對全國各省(區、市)黨委和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開展例行督察,並根據需要實施“回頭看”,對突出生態環境問題開展專項督察。
二是固化督察的程式和規範。在第一輪督察和“回頭看”中,探索形成50余個督察制度、模板和範式,為規範化開展督察工作奠定了紮實基礎。《督察規定》對經過督察實踐檢驗的工作程式、工作機制和工作方法等進行梳理,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固化明確,用以指導和規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實踐。
三是界定督察的許可權和責任。《督察規定》明確將落實新發展理念、推動高品質發展等內容納入督察範疇,賦予督察組個別談話、走訪問詢、筆錄取證、責令作出説明等必需的許可權。對不履行督察責任、違反督察紀律的情形明確相應罰則,對督察權力予以規範和約束。
三、學習好、宣傳好、落實好《督察規定》
要認真學習好、宣傳好、落實好《督察規定》,依法推動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向縱深發展,助力我國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
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設在生態環境部,承擔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這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我們的重要政治任務。必須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推進例行督察,加強專項督察,嚴格督察整改,確保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二要落實督察總體要求。以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改善生態環境品質、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為重點,做到“堅定、聚焦、精準、雙查、引導、規範”。堅定就是堅定不移地把督察這個行之有效的工作機制建設好、運用好;聚焦就是突出重點問題,抓住典型問題,有的放矢,確保抓典型、帶全面;精準就是查精查準查實,依法依規、客觀公正、實事求是;雙查就是既查不作為、慢作為,又查亂作為、濫作為;引導就是加強宣傳,公開典型案例,發揮震懾作用;規範就是切實規範督察行為,保障督察工作嚴肅性和權威性。
三要持續深化督察實踐。認真落實黨中央工作部署,從2019年開始,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第二輪例行督察,實現對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全覆蓋,並對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統籌開展督察,再用一年時間完成“回頭看”。同時,圍繞污染防治攻堅戰七大標誌性戰役及其他重點領域,針對生態環境問題突出的地方、部門和企業,組織開展專項督察。
四要不斷提升督察能力。要敢督嚴察,將被督察對像是否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是否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等,作為督察重點。要能督善察,加大衛星遙感、紅外識別、無人機、大數據等新技術應用;認真總結不同行業、領域、部門的督察規律和經典案例,提高督察能力和政策水準。要真督實察,堅持問題導向,加大對整改落實情況跟蹤督辦力度,不解決問題絕不松手。
五要加強督察隊伍建設。打鐵必須自身硬。要將全面從嚴治黨貫穿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始終,打造生態環保鐵軍排頭兵和先鋒隊。突出政治建設,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進駐期間建立臨時黨支部,加強黨的領導,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以及《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紀律規定》等要求,自覺接受監督。
(作者李幹傑為生態環境部黨組書記、部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