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下旬,內蒙古自治區環保督導組對烏蘭察布市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和中央巡視破壞草原案件“回頭看”整改工作進行了督導。督導組對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工作重點督察了12個項目,詳細查閱了案卷,其中1個項目已辦理草原徵佔用手續,2個項目已報自治區農牧業廳審核,2個項目已辦理農用地轉建設用地手續,1個項目已移送至公安機關,3個項目正在組件,3個項目沒有手續。
關於中央巡視破壞草原案件“回頭看”整改工作,督導組對破壞草原案件的臺賬進行了檢查,目前,銷號案件347起,未銷號的案件12起。
針對整改落實工作發現的問題,督導組提出了意見:一是對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和中央巡視破壞草原案件“回頭看”整改工作涉及的項目要一一落實,認真核實草原面積,防止漏報、少報。二是要舉一反三,對重大項目要督辦、曝光,加大督察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