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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錫盟生態保護委員會明確今年工作重點

2016-03-15 09:51:56 | 來源: 內蒙古自治區草原監督管理局 | 作者: | 責任編輯: 許浩成
摘要: 重點制定草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草原生態多部門協調聯動綜合執法等制度,使全盟逐步形成一套規範完備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

1、完成草原確權承包工作。繼續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實,在保障人員、設備、經費的基礎上,實地打點與資訊採集工作同步開展,穩步推進,並規範檔案管理,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高品質地完成。

2、完成農區基本草原劃定工作。太仆寺旗、正鑲白旗、蘇尼特右旗、正藍旗要借鑒多倫縣試點經驗,全面啟動完成基本草原劃定工作。多倫縣要做好查漏補缺和驗收準備相關工作。

3、完成生態紅線劃定工作。按照盟委、行署將85%盟域面積劃入生態保護紅線的決定,進一步摸實、摸準、摸清基礎數據,科學規劃,妥善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關係,併為紅線劃定工作提供好服務工作。同時,全盟將制定生態紅線管理辦法,並加快推動生態保護紅線立法進程。

4、完成全盟草原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編制工作。重點是做好補充完善工作,建立全盟草原自然資源資産負債清單,並探索構建評價體系。同時,繼續開展好草原資源與生態監測工作。

二、發揮“紅線”規劃剛性約束,強化規劃管理

5、完成《錫林郭勒盟“十三五”時期生態保護與建設規劃》編制工作。積極配合編制部門,儘快完成編制工作,並抓好貫徹執行。同時,將草原生態保護紅線以及主體功能區劃一併納入各類徵佔用草原生態開發建設活動審核基本依據,切實發揮其剛性約束作用,源頭把控,嚴格控制草原生態開發強度。

三、完善管理體制機制,強化制度管理

6、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重點制定草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草原生態多部門協調聯動綜合執法等制度,使全盟逐步形成一套規範完備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各旗縣市(區)參照全盟的制度規範,結合本地實際,建立健全生態文明保護制度體系。盟生態委將整理彙編涉及草原生態保護實體和程式有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文件,為全盟生態保護幹部準確掌握政策法規,提高工作效能提供參考依據。

四、嚴把徵佔用生態資源準入關,強化程式管理

7、加強徵佔用生態資源預審管理。嚴格落實《錫林郭勒盟徵佔用生態資源預審暫行辦法》及專家論證聯審、委員單位聯席會議制度。重點抓好專家補充、動態管理、隨機抽取、保密監管等工作,切實發揮論證聯審的合理性和準確性作用。各旗縣市(區)做好實地調查、初審把關、實地勘驗、情況反饋等工作。

8、積極開展預審項目“回頭看”工作。加強對項目用地情況跟蹤監督,堅決依法糾正批小佔大、批臨常佔和未批先建等違法行為。對2015年預審的項目,實行事中、事後全程監控;對2015年以前徵佔用草原生態項目,逐戶詳實核查,登記建檔立卡,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及時糾正。同時,按照相關要求,協助企業為符合補辦徵佔用草原手續的項目限期集中辦理。

9、加大對草原植被恢復費的徵收力度,做到應收盡收,並嚴格規範使用。

五、突出工作重點難點,強化綜合管理

10、建立啟用全盟生態資源資訊平臺,包括草原産權交易平臺,逐步實現生態資源管理智慧化和草原資源監測網路化。各旗縣市(區)核準核實生態資源本底,及時提供基礎數據,加快推進平臺建設。嚴格落實《錫林郭勒盟草原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和規範草牧場流轉規程,並推動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增加承包草場使用權的抵押、擔保、入股等權能,切實提高牧民的經濟收益。

11、規範天然打草場管理。制定並嚴格執行《錫林郭勒盟關於規範天然打草場打儲草的實施意見》及行政監管等相關配套措施。各旗縣市(區)提前做好每處打草場打草利用規劃,明確監管責任主體,與牧戶簽訂責任協議。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並採取包片負責、網格化巡查、加大處罰力度等有效措施,從源頭上管控好天然打草場生産經營行為,嚴格控制商業化利用,堅決遏制掠奪式經營,使天然打草場保護利用工作逐步納入規範化、科學化管理軌道。

12、嚴格落實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依據《內蒙古自治區禁牧和草畜平衡監督管理辦法》,制定出臺具體落實辦法,完善資金、管護員、公示、舉報及責任追究等配套政策和監管機制,形成完備的管理體系和常態化的巡查執法機制。生態部門主動配合農牧部門合理規劃禁牧區和草畜平衡區,科學核定載畜量,並分解落實到嘎查和農牧戶;提前宣傳動員,讓牧民主動算賬、積極參與。南部農區繼續嚴格執行“小畜全年禁牧”。全力抓好全盟國家A級景區以及其他重點景區、核心路線及精品路線沿線景觀帶的禁牧工作。

13、加強自然保護區管理工作。以加強錫林郭勒草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為重點,逐步探索全盟自然保護區管理模式。編制執行《錫林郭勒草原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總體規劃》(2016—2026年)。制定全盟自然保護區管理實施意見,加大指導監督工作力度,嚴格限制涉及自然保護區的開發建設活動,規範審批、報批程式。對全盟各類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森林公園、自然文化遺産開展一次全面、系統的調查摸底工作,完成建檔立卡,並集中排查和全面整改存在的違法違規開發建設活動。建立網格化巡查管理和監督機制,並使用先進技術設備,實現巡查監管科學化。建立行政執法共管機制,將巡查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及時通報環保、國土、林業等部門及保護區所在地政府共同查處解決。結合草牧場確權工作,與草場權屬單位(個人)簽訂保護協議,共同管理。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交流合作,完善科研體系和監測體系建設。

六、提升幹部隊伍能力素質,強化常態管理

14、加強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四級管護網路人員隊伍,理順防護員管理體制,統一由生態部門管理。配備必要的執法裝備,並通過業務培訓、實踐鍛鍊等方式,切實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年內對生態執法防護人員普遍進行輪訓,盟級重點培訓業務骨幹,各旗縣市(區)負責對其他人員進行培訓。

15、建立生態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積極協調司法部門,探索建立健全生態執法機構、公安機關、審判機關間資訊共用、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推動完善人民法院及時財産保全、快速執行等制度,切實發揮法律的威懾作用。

16、加大綜合監管執法力度。完善生態管理委員會體制,健全委員會工作職責制度。生態部門牽頭抓總,組織國土、環保、農牧業、水利、公安、安監、旅遊等部門,開展草原生態多部門協調聯動綜合執法,加大對草原植被恢復、土地復墾、礦山環境治理、旅遊景區生態環境、亂採濫挖野生植物、非法開墾、非法徵佔用、高産飼料基地管理、水資源管理、打草場管理的專項檢查和集中整治,實現草原生態綜合監管執法常態化,形成草原生態保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特別對涉及季節性強、時限要求緊的高産飼料基地管理,早部署、早行動、見實效,做到程式合法,以免引起矛盾糾紛。同時,對高産飼料基地要進行調查摸底,建檔立卡。

17、加強宣傳引導工作。聯合各地宣傳部門,繼續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及微信、微網志等網路新媒體,採用正面引導和負面監督的方式,廣泛宣傳全盟實施的生態資源徵佔用專家論證、生態紅線劃定、草原確權承包和基本草原劃定、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等制度實施情況,既為推進工作營造社會氛圍,又滿足群眾的生態知情權、監督權,提高群眾的生態文明意識,為建設美麗錫林郭勒凝聚群眾力量;採取集中宣傳、入戶宣傳等方式,並製作印發蒙漢文宣傳冊、宣傳挂圖等材料,深入宣傳規範天然打草場打儲草、草原生態補獎政策等涉及牧民生産的政策措施,做到入眼、入腦、入耳、入心,並轉化為牧民保護草原生態的自覺行動。

18、加強資訊報送工作。盟生態委綜合各旗縣市(區)報送資訊數量和品質,進行排名和通報,並納入年度考核驗收內容。

19、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認真開展好“紀律作風整頓年”活動,並以此為切入,重點抓好“三項建設”,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全面提高提高拒腐防變能力,並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境。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健全規範審批流程、執法流程、處罰流程及“三重一大”、“一崗雙責”、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等制度,堵塞漏洞,形成“不能腐”的制度體系;加強廉政建設,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強化紀律剛性約束,認真學習貫徹《黨章》及《廉政準則》、《紀律處分條例》,守住底線,堅決杜絕侵害群眾利益的貪腐行為發生;加強作風建設,堅持教育實踐活動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取得的成果,使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以釘釘子精神狠抓落實,推動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20、加強效能督查考評工作。認真落實全盟重點工作效能督查考評措施,層層傳導壓力,逐級壓實責任。盟生態委將逐月對各旗縣市(區)生態保護重點工作推進情況進行督查通報,半年進行一次工作成效評價,並作為全年考核驗收重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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