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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生態補獎政策惠及青海76萬

2016-03-10 14:34:59 | 來源: 青海省草原監理站 | 作者: | 責任編輯: 許浩成
摘要: 草原補獎政策實施以來,青海省共落實草原禁牧2.45億畝、草畜平衡2.29億畝、牧草良種補貼450萬畝、生産資料綜合補貼17.2萬戶。

草原補獎政策實施以來,青海省共落實草原禁牧2.45億畝、草畜平衡2.29億畝、牧草良種補貼450萬畝、生産資料綜合補貼17.2萬戶。全省76萬牧民因實施補獎政策,每人平均年增收2562元,其中三江源地區牧民每人平均純收入年均增幅達14.9%。監測結果顯示,2015年,全青海省天然草原平均鮮草産量,比政策實施前三年的平均産量提高2.5%,植被平均蓋度提高3.4個百分點,天然草原固有的涵養水源、保持土壤、防風固沙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等功能顯著增強。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著力抓好“嚴”,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政策措施,農牧、財政部門嚴把政策界限,因地制宜制定差別化補貼和封頂保底方案,按照目標、任務、責任、資金“四到州”的總體要求,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落實廳領導聯州、處領導聯縣的聯點負責制,抽調專人開展督促、檢查、指導,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從組織上保障了政策落實。

二是著力突出“推”,不斷完善績效管理模式。堅持問題導向,召開現場觀摩推進會,制定出臺績效管理工作指導意見。選擇5個試點縣推進草原規範化流轉,選擇10個試點縣推進績效管理。探索總結了“四個掛鉤”,即:補助資金與禁牧減畜掛鉤,獎勵資金與草畜平衡掛鉤,管護員職責履行與績效工資掛鉤,生態保護效果與州縣政府年度目標考核掛鉤;“五個結合”,即:宣傳引導和勸返制止相結合,依法禁牧和考核獎罰相結合,禁牧減畜和舍飼圈養相結合,保護草原和轉移輸出相結合,國家補償和牧民創收相結合。

三是著力強化“管”,不斷完善草原監管體系。先後制定了禁牧與草畜平衡、牧草與牲畜良種補貼、資金管理、績效評價等一系列制度辦法以及草原承包、基本草原劃定、檔案管理等規範性文件。同時,省政府出臺了《青海省草原濕地生態管護員管理辦法》,在全國率先設置了草原生態管護員公益性崗位,對三江源地區每3萬畝設置1名草原管護員,其他地區每5萬畝設置1名管護員,全省新增草原生態管護員13894名。草原生態管護員隊伍的建立,進一步完善了省、州、縣、鄉、村五級草原監管體系,為鞏固草原補獎政策成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四是著力推進“轉”,加快畜牧業轉型升級。以推動建設國家級草地生態畜牧業試驗區為契機,大力開展標準化優質高産人工飼草基地建設,扶優扶強飼草料生産加工龍頭企業,加快推進飼草料産業發展。全力實施三江源生態保護建設、青海湖流域綜合治理、退牧還草、祁連山水源涵養等重大生態工程,加強草原生態保護建設。在此基礎上,結合生態畜牧業合作社建設,穩步推進草原生態畜牧業試點示範,整合草場、牲畜等生産要素,優化畜群畜種結構,積極推廣應用牛羊高效養殖技術,建立統一組織、統一技術服務、統一畜産品銷售的生産經營方式,引導富餘勞動力進城務工就業,組織從事二、三産業,實現多渠道增收。目前,全省人工草地保留面積達到779萬畝,扶持建設標準化養殖場1228個,草畜聯動機制更加密切,有力促進了傳統畜牧業向規模化養殖、集約化經營的現代生態畜牧業發展方式轉變。

五是著力落實“減”,加快落實草畜平衡制度。多措並舉,做好天然草原超載減畜工作。一是通過加快出欄週轉減畜,積極引導農牧民群眾克服惜售思想,採取牧繁農補、西繁東育、農牧結合、草畜聯動等措施,加快牲畜出欄。二是通過舍飼養殖減畜,依託生態畜牧業合作社整合資源要素,加強養殖基礎設施建設,推行天然放牧向舍飼半舍飼轉移,減輕天然草原放牧壓力。三是通過補貼減畜,部分地方財政積極自籌資金,鼓勵合作社或牧民將牲畜出售到定點畜産品加工銷售企業,發放減畜補貼,促進減畜任務完成。四是通過移民減畜,部分牧民通過實施遊牧民定居工程脫離畜牧業生産,享受草原補獎等政策性補貼,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舉家搬遷至城鎮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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