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節剛過,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東烏珠穆沁旗生態保護局積極謀劃全年工作,迅速收心歸位,召開全體機關幹部工作調度會,研究部署2016年全旗生態保護及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系列重點工作。
(一)加快構建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年內全面完成劃定生態保護紅線、編制自然資源資産負債表、完善生態底賬、制定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以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考核辦法等重大生態文明推進措施,不斷完善我旗生態文明建設體制機制,全力構建我旗生態安全格局。
(二)努力推進生態紅線劃定工作。制定出臺《東烏珠穆沁旗生態紅線劃定實施方案》,將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敏感區和脆弱區、生物多樣性優先保護區等重點區域劃入生態紅線,嚴格落實生態紅線保護制度,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
(三)籌建自治區級植物多樣性保護區。與科研院所開展緊密合作,擬在寶格達水源區周邊30-50萬畝草原上建立自治區級植物多樣性保護區,2016年全面開展前期數據調查工作,並撰寫籌建自治區級植物多樣性保護區總體規劃、可行性報告以及報批組建等研究性報告,進一步保護和擴大野生動、植物棲息地,打造祖國北疆生態文明亮麗風景線,築牢生態安全屏障。
(四)完善生態資源底賬。以生態文明制度建設試點旗縣為契機,先試先行、大膽創新,2016年在全旗範圍內進一步開展系統的生態資源普查工作,全面摸清草原、森林、水域、礦産等生態資源現狀,全面建立起了數據詳實、內容充實、圖表並用的全旗生態資源底賬,為科學保護利用生態資源和建立生態文明制度奠定堅實基礎。
(五)認真做好草原徵佔用審核審批工作。嚴格按照《草原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嚴格執行生態紅線,嚴守職責,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不斷加強草原徵佔用審核審批工作。並且不斷加強跟蹤檢查,要求企業嚴格按照審批範圍和許可權開展草原徵佔用行為,切實保護我旗草原生態環境。
(六)不斷強化生態保護綜合執法。充分履行旗生態保護與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積極安排部署聯合執法,重點打擊非法開墾草原、擅自改變草原用途、非法佔用生態資源、亂採濫挖野生藥材、碾壓草場、超載過牧、土地污染、水土流失、大氣污染等行為,形成多部門聯動查處各類破壞生態環境的監督檢查機制。
(七)定期開展草原生態保護監測工作。進一步加強草原生態保護監測評估體系建設,採用地面監測數據結合遙感技術,定期開展春季牧草返青監測、夏季牧草長勢監測以及牧草生長最高月産量等監測工作,切實為草原生態保護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科學依據。
(八)加快建立全旗自然資源資訊平臺。在生態資源普查的基礎上建立資訊平臺,實現全旗生態資源的資訊化、數字化和規範化管理。年內依託全盟生態保護管理資訊系統軟體,完成採集、錄入生態資源、生態保護紅線、草地監測、草原徵佔用、打草場、自然保護區管理等基礎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