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違規必究,監管利刃出鞘。近日,因業績快報、業績預告資訊披露不準確且未及時修正,北交所對凱大催化等三家北交所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作出紀律處分決定,並通報批評。
5月24日,凱大催化發佈公告稱,因資訊披露違規,近日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收到北交所紀律處分決定書。
凱大催化于2月26日披露2023年度業績快報、業績預告,4月25日披露相關修正公告。凱大催化業績快報、業績預告中的財務數據與實際數據差異幅度達到20%以上,其中歸母凈利潤由1513.47萬元修正為496.44萬元,差異幅度為67.20%。但凱大催化未及時披露修正公告。
4月25日,凱大催化披露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公告,對其2023年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三季度報告的相關數據進行更正。其中,2023年一季報中的歸母凈利潤調減1357.13萬元,調減比例為92.53%;2023年半年報中的營業收入調減9239.67萬元,調減比例為12.41%,歸母凈利潤調減4303.67萬元,調減比例為203.73%;2023年三季報中的營業收入調減32185.09萬元,調減比例為26.73%,歸母凈利潤調減3660.63萬元,調減比例為143.77%。
紀律處分決定書顯示,凱大催化業績快報、業績預告資訊披露不準確且未及時修正,以及定期報告中的財務數據存在錯報的行為,違反了《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相關規定,構成資訊披露違規。凱大催化董事長姚洪作為上市公司的主要負責人,總經理林桂燕作為上市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的具體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姚文軒作為上市公司財務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昆工科技的情況如出一轍。2月8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業績快報、業績預告,後於4月23日披露相關修正公告。公司業績快報、業績預告中的財務數據與實際數據差異幅度達到20%以上,其中歸母凈利潤由459.44萬元修正為-105.74萬元,差異幅度為123.02%,且涉及盈虧性質變動(由盈轉虧)。但公司未及時披露修正公告。
4月29日,昆工科技披露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公告,對其2023年第三季度財務報告的相關數據進行更正,調減營業收入3250.01萬元、凈利潤115.64萬元,調整比例分別為8.16%和9.52%。
北交所認定,昆工科技業績快報、業績預告資訊披露不準確且未及時修正,以及定期報告中的財務數據存在錯報的行為,違反了《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相關規定,構成資訊披露違規。昆工科技董事長、總經理郭忠誠,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朱承亮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另外,利爾達于2月29日披露2023年度業績快報、業績預告,後於4月23日披露相關修正公告。公司業績快報、業績預告中的財務數據與修正公告中相關數據差異幅度達20%以上,其中歸母凈利潤由662.44萬元修正為-601.60萬元,差異幅度為190.82%,且涉及盈虧性質變動(由盈轉虧)。利爾達未及時披露修正公告,構成資訊披露違規。公司董事長葉文光、總經理陳凱作、財務負責人孫其祖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前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定期報告、業績預告及業績快報是投資者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生産經營及財務狀況、作出投資決策的重要資訊來源與依據,財務數據真實、準確、完整既是法定要求,也反映出公司治理和會計核算的品質與水準。業內人士表示,北交所對上市公司年報披露違規情形進行處罰,是落實“兩強兩嚴”的體現,有助於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值得一提的是,為深入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意見》,積極落實證監會《關於加強上市公司監管的意見(試行)》等政策文件要求,加強對上市公司財務總監的規範引導,增強“關鍵少數”的“敬畏上市”意識,推動上市公司高品質發展,在證監會公眾公司監管司的指導下,北交所聯合資本市場學院擬於近期在深圳舉辦領航·2024年第1期北交所上市公司財務總監專項培訓。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