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獐子島”)10月17日、18日連續回復深交所兩份關注函,對在禁漁期內違規採捕海參的質疑予以否認。
對於今年前三季度業績預告將業績下滑歸因于受2018年海洋牧場自然災害影響,底播蝦夷扇貝可收穫資源總量減少,獐子島解釋稱,災後對107.16萬畝畝産較低、已無採捕價值的海域放棄採捕,可收穫面積及資源量較受災前大幅減少,且短期內難以恢復。
扇貝受災死亡嚴重
根據10月14日的業績預告,獐子島今年前三季度預計虧損3100萬至3600萬元,而去年同期盈利達到2338萬元。對於業績下滑,獐子島將原因歸結為,受2018年海洋牧場自然災害影響,2016年、2017年底播的蝦夷扇貝可收穫資源總量減少,産銷量同比下降約20%等。在關注函中,深交所要求獐子島就上述業績下滑原因作出説明。
獐子島回復稱,2018年1月至2月份,獐子島在盤點2017年度區域底播蝦夷扇貝的年末存量時,發現部分養殖海域蝦夷扇貝死亡嚴重,畝産過低。而2019年前三季度,獐子島底播蝦夷扇貝收穫面積15.5萬畝,産量3869.2噸,分別較2018年同期減少17%和15%,較受災前的2017年同期減少70%和73%。獐子島決定對107.16萬畝畝産較低、已沒有採捕價值的海域放棄採捕,對24.3萬畝畝産較低海域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因此,2018年及以後年度的可收穫面積及資源量較受災前大幅減少,且短期內難以恢復,造成了獐子島海洋牧場相應資産折舊攤銷、海域使用金等固定成本無法攤薄,産品單位成本上升,整體凈利潤水準同比下降較大。
稱海參採捕不受禁漁期限制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獐子島自8月15日開始採捕海參,實際採捕量在5萬斤以上。但根據相關條例,黃海區內刺參的禁漁期為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就此,深交所要求獐子島説明,是否違反禁漁規定,是否存在對海參資源進行破壞性採捕、嚴重透支公司海參業務未來利潤的情形。
在回復中,獐子島引述《大連市特種海産品資源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在增養殖功能區從事特種海産品養殖的單位和個人,採捕人工底播的特種海産品,不受條例第七條關於禁漁期規定的限制,由此認為自身採捕作業符合規定。
獐子島還稱,獐子島活鮮銷售的海參採捕可常年進行,用於加工銷售的海參採捕主要是冬季大雪節氣前後實施。海參繁殖期約在 5月至7 月,産卵後即潛入岩間進入夏眠狀態。為保證海參資源的可持續,活鮮海參採捕控制在嚴格的適捕規格和時間下進行,不存在報道中“涸澤而漁、透支收益”的情形。
否認透支利潤
此外,獐子島認為自身不存在報道提到的低價出售、透支公司利潤的情況。獐子島稱,公司每年都會根據海參生産區域的苗種投入情況、海參生産狀況、存量估計情況等,對各個不同區域的海參採捕採取管理。目前海參採捕均為人工潛水作業方式,採捕時會避開海參産卵期,並未破壞性採捕海參資源。
同時,獐子島披露,近幾年其海參産量穩定增長,2019年1-9月份已産出417噸,佔2019年海參計劃産量的66.7%。截至目前所採捕的海參均是2019年計劃收穫的一部分,均以市場價銷售,不存在嚴重透支海參業務未來利潤的情形。
(責任編輯:李春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