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晚間,中國銀河(601881.SH) 發佈了2019年半年度報告。今年上半年,中國銀河實現營業收入73.68億元,同比增長71.09%;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25.95億元,同比增長97.93%;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25.89億元,同比增長98.57%;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309.89億元,同比增長624.33%。
中國銀河上半年業績增長掩蓋不了投行業務的疲軟。2019年上半年,中國銀河投行業務毛利率同比減少52.58個百分點,IPO保薦過會1單,未保薦企業登陸科創板。此外,中國銀河因棄購中簽科創板新股天準科技,被中國證券業協會列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對象限制名單,起止時間為2019年7月8日至2020 年1月7日。
截至2019年6月末,中國銀河的資産總額為3106.46億元,同比增長23.58%;負債總額為2414.87億元,同比增長30.52%;資産負債率為69.63%,較2018年末增長3.71個百分點。
2019年上半年,中國銀河主營業務分類別情況中,證券經紀業務、期貨經紀業務、私募股權投資及另類投資業務、境外業務四類業務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有所增長;投資銀行業務、資産管理業務兩類業務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報告期內,中國銀河證券經紀業務營業收入為41.74億元,同比增長2.16%,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減少7.61個百分點;期貨經紀業務營業收入為9.11億元,同比增長127.61%,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減少26.49個百分點;自營及其他證券交易業務營業收入為15.60億元;投資銀行業務營業收入為2.15億元,同比減少37.68%,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減少52.58個百分點;資産管理業務營業收入為3.55億元,同比減少12.67%,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加7.86個百分點;私募股權投資及另類投資業務營業收入為1.18億元,同比增長64.28%,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加24.40個百分點;境外業務營業收入為4.01億元,同比增長118.00%,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減少29.08個百分點;其他業務營業收入為8932.04萬元。
在投資銀行業務方面,2019年上半年,中國銀河實現1單IPO項目過會,完成四單股權再融資項目(包含可交換債券),承銷金額人民幣73.52億元;承銷債券數量35隻,承銷金額人民幣304.5億元;完成新三板推薦掛牌項目1單,完成掛牌企業股票定向發行2單。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統計,今年截至目前,中國銀河保薦2家IPO企業上會,1家過會,1家被否。1月29日,中國銀河保薦的信利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被否;6月13日,中國銀河保薦的景津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過會。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銀河上半年保薦過會的唯一一家IPO企業景津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于6月28日才獲證監會批文。這意味著,上半年中國銀河在lPO承銷費用上顆粒無收。
另外,今年截至目前,中國銀河未保薦企業登陸科創板。據大眾證券報報道,中國銀河還棄購了中簽科創板新股。天準科技(688003)在7月2日進行網上網下申購後發佈的中簽結果顯示,中國銀河以有效報價申購640萬股,最後卻未實際認購一股,成為科創板IPO網下投資者報價後棄購首例。中國證券業協會作出決定,將中國銀河自營賬戶列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配售對象限制名單,起止時間為2019年7月8日至2020 年1月7日。
2019年上半年,中國銀河信用減值損失2195.89萬元,上年同期為2.14億元,比上年同期減少89.76%。中國銀河表示,信用減值損失減少主要是應收款項及股票質押業務信用減值損失減少。
另外,2019年上半年,中國銀河其他資産減值損失1161.33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00%。中國銀河表示,其他資産減值損失增加是由於銀河期貨子公司銀河德睿倉單減值損失。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國銀河集團員工9614人(含銷售類客戶經理),其中公司8530人(含銷售類客戶經理)。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國銀河應付職工薪酬為27.28億元,上年末為25.92億元。
2019年上半年,中國銀河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為37.14億元,上年同期為38.03億元。
截至2019年6月末,中國銀河及子公司涉及訴訟6起,共涉及金額2.79億元。其中,中國銀河涉及2起股票質押訴訟,共涉及本金1.13億元。
第一起為公司與長春市祥升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糾紛,涉及本金4560.55萬元。由於祥升投資公司未按約定履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約定的義務,公司于2018年9月對祥升投資公司提起仲裁並公告,具體情況見公司2018年9月4日于指定媒體披露的《關於涉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72)。
2019年6月24日,北京仲裁委員會就仲裁案件作出裁決,裁決如下:1、支付公司截至2019年4月30日的購回交易金額4560.55萬元,並支付自2019年5月1日起至實際支付完畢購回交易金額之日止,以4518.21萬元為基數,按照年利率5.7%的標準支付計算的利息;2、支付公司截至2019年4月30日的違約金127.28萬元,並支付自2019年5月1日起至實際支付完畢購回交易金額之日止,以4518.21萬元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的違約金;3、公司有權對長春祥生質押給公司的ST長生(證券代碼 002680)974.87萬股流通股股票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等質押股票所的價款在上述第1項和第2項裁決範圍內優先受償;4、支付公司律師費10萬元;5、支付公司代墊的仲裁費用30.63萬元。具體情況見公司2019年7月12日于指定媒體披露的《關於仲裁進展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44)。
2019年4月2日,公司另行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長春祥升的擔保人提起訴訟,案件具體情況見公司2019年4月5日于指定媒體披露的《關於涉及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21)。目前案件尚在審理過程中。
第二起為公司訴孫濤勇融資融券交易糾紛案,涉及金額6456.76萬元。孫濤勇(以下簡稱“被告一”)在公司開展融資融券交易。根據上海盟聚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被告二”)、上海盟商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以下簡稱“被告三”)簽署的《融資融券交易擔保函》,其自願為被告一在《融資融券合同》項下所有債務向公司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由於被告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低於150%,且未在約定期限內足額追加擔保物,公司根據雙方簽署的《融資融券合同》及《融資融券補充協議書》的相關約定,對被告的信用賬戶執行了強制平倉措施。對平倉後未予償還的融資負債,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一償還融資本金,支付融資利息、罰息,承擔公司本案花費的律師費,由被告二、被告三對被告一的全部債務向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暫計算至2019年3月26日合計人民幣6456.76萬元,並由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連帶承擔案件訴訟費、財産保全費、財産保全保險費等全部費用損失。
案件具體情況見公司2019年4月18日于指定媒體披露的《關於涉及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27),目前案件尚在審理過程中。
第三起為公司訴徐國棟融資融券交易糾紛案,涉及本金5054.49萬元。徐國棟(以下簡稱“被告”)在公司開展融資融券交易。由於被告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低於130%,且未在約定期限內足額追加擔保物,公司根據雙方簽署的《融資融券合同》的相關約定,對被告的信用賬戶執行了強制平倉措施。對平倉後未予償還的融資負債,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償還融資本金,支付融資利息、罰息,截至2019年1月9日合計人民幣6545.88萬元,並由被告承擔案件受理費。案件具體情況見公司2019年2月20日于指定媒體披露的《關於涉及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10)。
2019年7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決書》,判決徐國棟:1、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償還公司融資本金人民幣5054.49萬元;2、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支付公司融資利息人民幣1445.60萬元;3、于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支付公司罰息(以上述第1、2 項判決確定的給付金額之和為基數,按日利率萬分之五計算,自2019年1月16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案件受理費人民幣36.91萬元,財産保全申請費人民幣5000元,均由徐國棟負擔。具體情況見公司2019年8月9日于指定媒體披露的《關於訴訟進展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47)。
第四起為公司訴葛洪濤融資融券交易糾紛案,涉及金額5121.09萬元。葛洪濤(以下簡稱“被告”)在公司開展融資融券交易。由於被告信用賬戶維持擔保比例低於130%,且未在約定期限內足額追加擔保物,公司根據雙方簽署的《融資融券合同》的相關約定,對被告的信用賬戶執行了強制平倉措施。對平倉後未予償還的融資負債,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償還融資本金,支付融資利息、罰息(暫計算至2019年1月22日),承擔案件受理費,合計人民幣5121.09萬元。
案件具體情況見公司2019年2月1日于指定媒體披露的《關於涉及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08)。目前案件尚在審理過程中。
第五起為公司對周偉洪、王惠芬、江蘇國澄裝備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周晨、周艷萍、周政申請強制執行案,涉及本金6690.88萬元。被執行人周偉洪與公司簽署了《中國銀河證券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議》、《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質押回購交易協議書》及《承諾書》,被執行人周偉洪、王惠芬與公司簽署《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補充協議》,周偉洪以其名下所持的金盾股份(證券代碼:300411)股票質押給公司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周偉洪的配偶王惠芬作為共同債務人。被執行人江蘇國澄裝備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周晨、周燕萍、周政作為擔保人簽署了《擔保函》。北京市精誠公證處出具了相關公證書及執行證書。
由於被執行人未能履行公證債權文書確認的還款義務,公司向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公證債權文書,請求:1、強制被執行人支付本金人民幣6690.88萬元及自2019年3月20日(含)起至全部債務清償之日(不含)的利息;2、強制被執行人支付自違約之日起以未償還本金為基數,按照0.05%/日計算的違約金;3、強制被執行人支付強制執行公證費、本案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4、公司有權對被執行人周偉洪質押給公司的3716.92萬股金盾股份限售股股票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股票所得價款在上述1-3項全部債權範圍內優先受償。具體情況見公司2019年7月26日于指定媒體披露的《關於申請執行案件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45)。本公司認為,上述法律訴訟不會對本公司業務、財務狀況或經營業績有直接重大不利影響。
第六起為公司下屬南京上海路證券營業部訴深圳俾斯麥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糾紛。公司下屬南京上海路證券營業部因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糾紛,對深圳俾斯麥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等四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具體情況見公司2019年6月6日于指定媒體披露的《關於涉及訴訟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36)。
因原、被告雙方就墊付款項償付事宜達成庭外和解,公司南京上海路證券營業部于2019年7月15日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准許公司南京上海路證券營業部撤訴。具體情況見公司2019年7月27日于指定媒體披露的《關於訴訟進展情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046)。
2019年上半年,中國銀河前十名股東中,六股東合計減持1.15億股,一股東增持。其中第二大股東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減持3.15萬股,期末持股數量為36.88億股,持股比例為36.38%;第四大股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轉持一戶減持159.39萬股,期末持股數量為5713.24萬股,持股比例為0.56%;第五大股東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減持4744.43萬股,期末持股數量為4307.01萬股,持股比例為0.42%;第六大股東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減持4802.82萬股,期末持股數量為3100.00萬股,持股比例為0.31%;第七大股東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減持300.00萬股,期末持股數量為2598.30萬股,持股比例為0.26%;第八大股東華潤股份有限公司減持1540.00萬股,期末持股數量為2297.98萬股,持股比例為0.23%。此外,第十大股東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增持95.30萬股,期末持股數量為1517.08萬股,持股比例為0.15%。
中國銀河2019年半年報並未披露監管措施情況。然而,據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2019年4月1日,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莞東城中路證券營業部因員工私下為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介紹私募基金購買人、私自推介非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銷的金融産品、並且向投資者承諾保本保收益的違規行為,被廣東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2019年,中國銀河港股半年內遭摩通、大和兩投行降級。
4月23日,摩通發表研究報告稱,下調中國銀河(06881)評級,由“中性”降至“減持”,惟目標價則由4.40元上調至4.90元。摩通表示A股日均成交上升空間或有限,加上料人行不會推出減息等的刺激措施,因而下調相關中資券商股評級。
6月19日,大和發表研究報告稱,中國銀河(06881)在目前內地券商競爭激烈的情況下,處於不利的位置,將中國銀河的目標價下調45%,由原來的8港元降至4.4港元,評級也由“優於大市”降至“持有”。大和表示,中國銀河目前仍然嚴重依賴經紀業務,相關業務的營收佔整體的76%,同時公司對A股的日均成交額敏感度最高,估計日均成交額出現10%的變化,將會影響到公司6%的凈利潤,較同業平均4%為高。另外,公司的經紀市場份額可能會持續損失,而行業中的競爭又不斷增加,大和認為公司疲弱的經紀業務模式,將會削弱其19至21年在財富管理市場上的競爭力。
此外,中國銀河也被劃入了被降級券商之列。2019年7月26日,中國證監會公佈的2019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顯示,中國銀河評級為A。相較于2018年的AA評級,中國銀河下降1級。
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證券公司分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類11個級別。A、B、C三大類中各級別公司均為正常經營公司,其類別、級別的劃分僅反映公司在行業內風險管理能力及合規管理水準的相對水準。D類、E類公司分別為潛在風險可能超過公司可承受範圍及被依法採取風險處置措施的公司。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