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老齡化進程不斷加快,養老問題備受關注。其中,失能老人的護理問題更是受到了兩會代表的高度關注,最近幾年相關的提案和議案為數不少。
根據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截至2019年年底,我國65周歲及以上人口已達1.76億,較上年新增945萬人,佔總人口之比達12.6%。同時,從老人撫養比來看,2018年已高達17%。因此,長期看,在制度層面保障失能老人的照料和護理非常必要。
全國政協委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孫潔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專訪時表示,長期護理險成為社會保險“第六險”是大勢所趨,但由於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差異大,人口多,因此,繼續進行試點有必要,不宜操之過急,在實踐和總結的基礎上,更好地匹配供給和需求,提升制度執行的各個層面的協同性,逐漸形成較為完善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同時,還應建立多層次的長護險體系,推動商業長期護理險的發展。
“一期試點效果不錯”
根據國家醫保局的部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第一批共有15個試點城市。從孫潔到上海、蘇州、成都等城市的調研來看,多個城市一期試點效果不錯,在具體的模式上,則各有異同。
她介紹説,這些城市一方面人口老齡化較嚴重,同時財政實力較強,醫保基金有足夠的結余,在籌資方式上,都採取了多元籌資模式,其中,醫保基金結余劃轉比例從0.2%到20%都有,其他籌資方式還包括財政補貼、個人繳費以及福利彩票收入等。
“試點地區都有較為完善的制度安排,包括護理保險的服務項目、待遇的支付標準、失能等級的認定標準等,但各地的具體標準不同。”孫潔介紹道。從共性來看,長護險試點都是只保重度失能群體、保基本需求,成本可控。
對於國家醫保局近日發佈的《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孫潔認為,第二批試點城市定為14個,大體和第一批試點城市相當,説明政府希望穩步推進長護險的試點,也是合理的。“各個地方財政實力和醫保基金結余情況各不同,如果一哄而上搞試點,會給醫保基金帶來過多的支付壓力,或者對財政資金過於依賴,都會造成制度不可持續。”孫潔表示,因此,逐步擴大試點範圍是比較穩妥的。
她認為,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的加深,慢病管理、失能老人照料的問題愈加凸顯,從保險角度看,在前期試點、積累經驗的基礎上,長期護理保險成為我國社會保險“第六險”是必然趨勢。目前,我國已經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這五項社會保險制度。不過,她也指出,要完成“第六險”的設計,需要養老服務體系的建立、失能評估的標準等系列配套措施同步跟上,試點有了定型和推廣的發展環境,制度的設計才會更加完善,政策也才能更好落實。
構建多層次護理保險制度
在孫潔看來,社會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只能保基本,而要讓更多的人在失能後能享受到好的護理服務,就需要構建多層次的護理保險制度,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其中,推動商業長期護理保險的發展。
“目前,由於缺乏精算數據等原因,我國開發商業護理保險的公司數量少、相關産品少;同時,由於缺乏對失能的評估標準以及護理服務的標準,保險賠付多體現為現金賠付,因此,其性質更類似于理財,與護理保險的初衷相悖,實踐中,商業保險一般將護理險作為附加險種進行銷售。而目前消費者對長期護理險的認知度也較低,真正的護理險並不好銷售。”孫潔表示。
因此,她認為,應加大對商業長期護理保險的扶持。具體有四方面建議,一是由政府來牽頭,組織保險行業協同建立長期護理的發生率數據庫,並在保險行業內建立共用機制;二是政府推動民政部、衛健委、醫保局等相關部門,共同建立統一的長期護理等級標準,區別於各地醫保需考慮收支平衡下的長期護理標準,以支援保險機構的長期護理産品開發;三是參照個人稅收優惠型健康保險、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年金保險中實踐經驗,對單位和個人不超過規定標準的補充商業長期護理保險繳費,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上做稅前扣除;四是從政策層面支援並鼓勵保險機構參與養老機構、護理機構、以及養老護理相關的健康管理機構、網際網路平臺、智慧科技公司開展股權合作或業務合作。
(責任編輯:程宇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