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3日訊 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縣委原書記趙麗(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麗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南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趙麗利用其擔任大新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人員在工程承攬、職務晉陞和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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