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加坡電 記者蔡本田報道: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日前宣佈,新修訂的個人資料保護條例從9月1日起正式生效,提醒商家和從業者在新條例生效後再不能任意收集、使用和公開個人身份證號碼,或扣押顧客身份證,規定只有在法律規定或有必要證明身份時,才能向公眾索取身份證號碼。新條例證件種類涵蓋護照、工作準證、出生證、外籍人士身份證等。新修訂的個人資料保護條例生效後,違例機構將視情節處以罰款,最高100萬新元。
為加強保護消費者資訊,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于去年8月份宣佈了這項新條例,並給商家和從業者留出一年時間改善運作模式以符合新條例要求。新條例允許商家和從業者在一些商業場景中可以繼續收集消費者個人資訊的情況。但同時規定,商家和從業者在收集消費者身份證或副本等證件時,必須向個人或政府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解釋其必要性。
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鼓勵商家和從業者按其商業模式和營運需求,選擇採用其他方式來識別消費者,比如採用電子政府密碼應用服務,以避免過度收集消費者的其他個人資料。為此,新加坡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率先推出了首個數據保護專員技能框架,旨在培訓有關人員兼具數據保護與數據創新兩種技能,便於商家和從業者穩妥收集與使用數據,利用新興科技推動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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