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提升國資國企改革成效。同時明確,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趙辰昕在5月24日國新辦舉行的發佈會上表示,接下來將著力提升國資國企改革的質效。今年會制定推進國有經濟佈局優化和結構調整的意見,深入推進已經公佈的四批210戶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還會研究制定深化國企混改的實施意見,以此打造混改政策的升級版,更好地指導國有企業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使混改在整個國資國企改革中能夠更好地發揮突破口和“牛鼻子”的作用。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代表委員和專家表示,《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有望很快出臺,按照相關部署要求,多家央企下一步改革“路線圖”浮出水面,深化混改將是重要發力點之一。建議國企混改擴面升級的同時,要以“混”促“改”,同時探索實施更加靈活高效的監管制度,真正激發國有企業內生活力。
近年來,我國國有企業不斷在開放中成長、在改革中壯大,有效發揮了國民經濟“穩定器”“壓艙石”作用。當前,全球疫情和經貿形勢不確定性很大,國企改革攻堅任務更重、形勢更複雜。
“越是困難挑戰大,越要向改革要動力、要活力。從這個角度來説,國企改革進程不但不應該受影響,還需要進一步推進加強。”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五礦”)董事長唐復平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專訪時表示。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國企混改與員工持股研究中心負責人朱昌明表示,與往年相比,今年以“提高改革成效”的品質要求代替了“加快改革”的速度要求。以實施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為標誌,國企改革將進入全面落地階段。
國務院國資委秘書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在4月20日的國新辦發佈會上透露,《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經過前一段時間的大量調研、反覆論證、反覆修改完善,已經形成了初步方案,目前正在履行審批程式。
“儘快出臺實施三年行動方案,這個任務應該很快就能完成。”中國企業聯合會研究部研究員劉興國稱。中國企業研究院院長李錦也認為,國有企業在“六保”中發揮“頂梁柱”“壓艙石”的作用,改革步伐只能加快,《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有望在兩會後推出。
據彭華崗介紹,今年是落實三年行動方案的第一年,國資委和中央企業將在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積極穩妥分層分類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優化國有資本佈局、推動戰略性重組和專業化整合等七大改革重點領域發力。
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完善國資監管體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混改是當前國企改革的一個關鍵抓手。”劉興國表示,今年值得期待的是出臺深化混改的實施意見,加快混改擴圍和深化,加快推動混改從單純混改的“點”轉向以混改為抓手進行全面改革的“面”。他預計今年將在先前四批次混改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當前穩經濟的需要,進一步擴大國企實施混改的範圍。與此同時,混改有可能向中央企業集團層面提升。此外,混改內容將更加綜合化,以混改為平臺綜合推進其他方面的改革,整體激發企業活力。比如,允許更多混改企業同步推出員工持股計劃,允許落實職業經理人制度等。
要“混”更要“改”。全國政協常委、哈爾濱電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斯澤夫認為,目前混改仍然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混改後企業的決策行為和運作機制沒有發生根本改變,導致國有經濟的活力沒有充分釋放。企業的經營效果主要取決於運作機制,國企混改要抓住以“混”促“改”主線,建立更加科學的法人治理結構和運營機制,真正激發國有企業內生活力動力。
目前多家央企下一步改革的路線圖浮出水面。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陸東福透露,下一步將按照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部署要求,持續推動國鐵企業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向縱深發展。推動優質鐵路資産股改上市,規範上市公司管理,提升鐵路資産資本化股權化證券化水準。
據了解,2019年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國華電”)混合所有制企業佔比達到66.8%。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華電董事長溫樞剛表示,下一步將認真落實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重點從混合所有制改革、董事會治理、市場化經營機制等方面把握落實。包括將深入推進“雙百行動”改革,積極穩妥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多方式引入各類外部資本,注重轉換經營機制,放大國有資本功能。
唐復平介紹説,中國五礦下一步的重中之重就是把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改革方案落地實施,全面推進、狠抓落實。包括,深化授權經營體制改革,加快提升投資公司總部效能,加大力度對直管企業“一企一策”實施授權放權等。深化完善公司治理結構,重點是規範子企業的公司治理結構。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持續深入推進經理層任期制和契約化,深入推進選人用人機制改革,同時在具備條件的企業探索建立健全中長期激勵機制等。
伴隨國企混改推進,探索實施更加靈活高效的監管制度是國資監管體制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近日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明確提出,對混合所有制企業,探索建立有別於國有獨資、全資公司的治理機制和監管制度。對國有資本不再絕對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探索實施更加靈活高效的監管制度。
“對混合所有制企業,要盡力探索出建立起有別於一般國有企業的治理機制和監管制度,努力形成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趙辰昕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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