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4日訊 2024年全國兩會召開之際,中國網財經記者獲悉,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河南省分行行長王均坦就加快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以下簡稱《中國人民銀行法》)提出了相關建議。
王均坦表示,《中國人民銀行法》作為人民銀行依法履職的重要基礎,與當前履職實際和經濟金融發展不相適應,迫切需要根據黨中央關於金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進行修改,築牢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的法律根基,為推進強大中央銀行建設和金融強國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為此,王均坦提出五方面建議。
一是鮮明體現黨中央對金融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王均坦建議在《中國人民銀行法》總則中,明確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進一步體現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
二是強化建設強大貨幣的法制保障。“強大的貨幣”是“六個強大”首要關鍵核心要素,強大的主權貨幣是金融強國的基石。王均坦建議在修法中,強化維護幣值穩定、促進人民幣跨境投融資、交易結算等法律機制,增加提升國際儲備貨幣地位內容,明確跨境資金流動宏觀審慎管理以及相應的風險防控職責。同時,建議修法中賦予數字人民幣與實物人民幣同等法律地位,為發行數字貨幣及跨境使用提供法律依據。
三是明確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王均坦建議在修法中,新增人民銀行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負責宏觀審慎管理職責,明確宏觀審慎政策目標及組織實施宏觀審慎政策工具,明確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評估和市場化、法治化處置機制。建議明確充實貨幣政策工具的條件、許可權和程式,保障貨幣政策調控科學合理有效。
四是強化做好“五篇大文章”相關工作職能。王均坦建議在修法中,明確人民銀行擬定並組織實施宏觀信貸指導政策職責和結構性金融政策協調職責,強化人民銀行結構性貨幣政策職能。建議明確人民銀行做好“五篇大文章”相關職責及金融機構相應義務,明確人民銀行激勵引導和評估考核職責。
五是保障人民銀行對相關業務依法監管職責。王均坦建議在修法中,將人民銀行近年來強化的職責在《中國人民銀行法》中確定下來,比如管理徵信業和信用評級業、打擊反恐怖融資、統籌監管金融基礎設施、統籌負責金融業綜合統計等。建議在修法中完善人民銀行履職所需的監督檢查和監管措施規定,增加採取壓力測試、評級、評估、風險監測等非現場監管措施,對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適度提高罰款上限,增加違法行為成本。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