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留之際,肺結核病患者、鄉村小學退休教師倫佑希望回家。
在此之前,老人已經在ICU搶救了數日。他的子女們説:“父親因為手術後多器官衰竭,終究沒有救過來,我們還是非常感謝醫生和護士,他們已經盡力了。”
按照官方的《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120救護車不能將這類病人送回家,而自己開車顯然更不現實。
父親活著回家的願望還是要完成。焦慮的女兒在等電梯時,發現醫院電梯摁鈕上放著一張小卡片,上面寫著“救護轉運中心”,並配上了救護車、擔架、呼吸機的圖片和一個聯繫電話號碼。
醫生判斷父親的生命不到三天,如何讓隨時可能撒手人寰的父親活著回到家鄉,家屬的心情越來越急迫。
這張紙片,成了他們能找到的最近在眼前的希望。
兩天逾萬元支出:轉運費2800元,8000元租設備
病人家屬的電話打過去,對方迅速給出了自己的報價:從安徽胸科醫院至銅陵北部鄉村的家裏,全程127公里,轉運費2800元。
2024年2月20日上午,辦理出院手續,11時10分,帶著120標識的“救護車”接人離開醫院。從外觀來看,這輛轉運車和正規120車輛長得並無二致。
12時50分快到家時,車上人員告訴家屬:“如果需要租用儀器(呼吸機、制氧機和微量泵),等下車後跟救護車司機具體談。”
下車後,病人被轉移到床上。司機告訴家屬,無創呼吸機、制氧機和微量泵的兩天起租,租金是8000元,押金20000元。
老人回家就是為了見眾多親人最後一面,在人世多留一分鐘也是好的。慌亂中的家屬,沒有仔細思量,就答應了租用儀器。
司機交代完使用儀器的注意事項後,加微信,收取轉運費、租金和押金,約定兩天后歸還儀器。
2月21日,回老家一天后,父親病逝。機器設備約定必須兩天起租,子女們還是為此支付了8000元的租金。
辦完喪事,子女們才發現,這類家用制氧和呼吸設備,在電商平臺上的售價也只有數千元。
鄉村小學教師的子女們並不知道,這次交易不是完全意義上的市場經濟行為,它踩在我國院後轉運和非急救醫療轉運領域的痛點。
由官方承認的正規非急救轉運的費用究竟是多少?
2024年3月,澎湃新聞記者撥打某地專門負責非急救轉運的電話“962120”,工作人員稱,市內3公里內非急救轉運救護車的起步價格為198元,超過3公里後,每公里6.5元。市外每公里10元。“呼吸機等設備前4小時的租金為200元,超過後每小時100元,護士的陪護費用另算。”
在答覆澎湃新聞記者採訪時,安徽省衛健委稱,2018年以來,在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省衛生健康委認真履職,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整治非法救護車轉運等。
2024年3月13日,合肥市衛健委發佈《關於徵求《關於開展非急救轉運社會化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開展非急救轉運前提供服務者應與服務對象事先簽訂服務協議,明確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條款。嚴禁未明碼標價、私自加價等行為。
為親情買單高額費用:解了自己燃眉之急
放眼全國,這不是個案。
2019年7月,中央電視臺《今日説法》欄目曾報道河南警方打擊“黑120”的專項行動。央視稱,在“黑救護車”上,病人的愛心、孝心都被變成了別人賺錢的工具。
2021年6月,福州本地媒體曾披露福州各大醫院周邊的“黑救護車”亂象,其數量從2020年下半年開始暴增。
2022年11月,一條哈爾濱五常市“救護車坐地起價”的短視頻在網際網路廣泛傳播。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11月5日,五常市公安局發佈通報稱,11月1日,五常警方依法查處一起涉嫌強迫交易案件,三名涉案嫌疑人全部到案。
官方通報稱,經查,10月28日淩晨,在五常市人民醫院120急救中心值機員王某介紹下,何某祥駕駛新購置的懸挂臨時牌照的救護車(該救護車無合法經營手續),與其雇傭的隨車護士王某睿一同轉運病人。途中,王某睿以被褥費、針劑費、消毒費等名目提高價格,強迫被害人支付高額費用,何某祥以返回出發地或半路停車的方式強迫被害人支付。目前,三人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4年3月3日,澎湃新聞記者前往安徽省立醫院(南區),這家省級三甲醫院的急診、門診和住院部的公共活動區域,沒有其他醫院隨處可見的黑救護車小廣告,但該院住院部某科室護士站工作臺外側,放置了一張“救護轉運中心”小卡片。經營者耿某在電話裏告訴記者,運輸路程120公里,路費1000多點。租用有創呼吸機,每小時400元,全天租金是4000元。租用無創呼吸機,每天租金是1000元,制氧機按情況收費,一般每天1000元。
耿某在電話裏説:“我來給你科普一下,像這種放棄醫療的病人,一般極少能撐過兩天,很多是撐不過一天。”
2019年7月,中紀委網站發表《評論|“黑救護車”橫行十年,是不知還是不管》指出,不知,似乎不可能。這些“黑救護車”只是把車內後排座椅拆除,放上一張擔架床,車身噴個紅十字標誌。如此低劣的偽裝手法,且一下增加幾十輛車,包括醫院在內的主管部門怎會連該地有多少輛正規救護車都不知道,豈能沒有發現任何異常?
澎湃新聞在採訪過程中發現,由於轉運車輛和正規120救護車長得非常類似,病人家屬一開始並沒有察覺異樣,但即使後期價格虛高,他們也覺得為了完成老人最後落葉歸根的心願,這個錢必須得出。
而此前打黑的媒體報道中,也提及,在警方打掉哈醫大附一的黑救護車團夥後,驚訝地發現,很多黑救護車的受害者並不願意作證。
許多被害人表示,當時曾經向120求助,想找正規救護車轉運,但120並沒能及時提供服務。這些被害人表示,黑救護車雖然收費高,但畢竟及時出現,解了自己的燃眉之急。
在一個非正式場合,某省衛生系統一名官員向澎湃新聞表示,我以前只知道呼吸機租金高,但沒想到兩天就要8000元,“希望輿論廣泛討論後,這個行業的問題能得到妥善解決。”
原因:市場需求是“黑120”的生存空間
江蘇某醫院一位不願意公開姓名的醫生向澎湃新聞透露,中國人葉落歸根和壽終正寢的傳統觀念,讓那些面臨生命終點的病人在放棄繼續醫療後,往往選擇回家。“非法120能夠屢禁不止,根本原因是市場需求一直存在。”
2013年11月29日,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佈《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區域服務人口、服務半徑、地理環境、交通狀況等因素,合理配置救護車。
根據《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院前醫療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擔院前醫療急救任務的網路醫院按照統一指揮調度,在患者送達醫療機構救治前,在醫療機構外開展的以現場搶救、轉運途中緊急救治以及監護為主的醫療活動。非急救患者轉運是指經醫療機構治療康復後出院送至非醫療機構,需要特殊車輛進行轉運且不需要任何醫療行為的相關業務。
市場需求量較大的院後非急救醫療轉運,並沒有被納入醫療管理。該《辦法》規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網路醫院不得將救護車用於非院前醫療急救服務。
2018年12月12日,中國政府網發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答網民關於“‘黑’救護車活躍,院前急救、院後轉運需加強規範管理”的留言》。
針對目前部分省市存在“黑救護車”經營非急救患者轉運工作的現象,國家衛健委首先加強打擊“黑救護車”。
國家衛健委稱,2018年8月,國家衛健委聯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的意見》,明確提出要聯合有關部門對“黑救護車”等現象進行嚴厲打擊,凈化行業環境。
國家衛健委承諾,下一步工作:一是加強對非急救患者轉運工作的管理。研究制定非急救患者轉運工作的相關規範性文件、準入標準,明確非急救患者轉運服務範圍,聯合有關部門制定非急救轉運車輛標準規範,制定非急救患者轉運的收費標準並明確主要監管部門及職責,保證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二是探索多種途徑提供非急救患者轉運服務。鼓勵各省市區行政部門因地制宜,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多途徑滿足人民群眾對非急救患者轉運的服務需求。三是開展聯合執法。聯合公安、交管、交通運輸等相關部門,針對“黑救護車”的運營及衍生問題予以打擊,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有關單位、個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
對策:非急救轉運的社會化探索
在中國政府網的上述文章中,國家衛健委鼓勵各省市對規範非急救轉運進行積極探索。
澎湃新聞採訪發現,各地政府對於這一領域的探索一直在推進中,而不同地區採取了不同的路線。
國家衛健委舉例,上海市為規範非急救患者轉運服務,于2018年4月份在上海市“120”調度中心專門開通了“962120”康復出院專線,單獨受理和調派送回家專用車輛,在業務受理與車輛調度上實現了與急救業務的剝離。
“962120”的運作,一方面減輕了急救受理與調度的壓力,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日益增長的非急救轉運需求。
2024年3月15日,澎湃新聞記者撥打上海市962120電話,工作人員答覆,非急救用車每公里14元,並不提供租借呼吸機業務。
公開報道顯示,哈爾濱早在2020年公佈了非醫療急救轉運號碼“96120”,這是由當地市委、市政府、市衛健委三方督導下的官方轉運業務。
哈爾濱市96120電話的工作人員向澎湃新聞表示,收費三公里內起步價206元,超過3公里,每公里加收10元。如果轉運途中需要使用呼吸機,則起步價為304元,超出3公里每公里12元。另外,政府每公里給予2公里補貼,所以每公里減2元。單呼吸機租用每天1500元,三天起租。
2021年4月,東莞市發佈《關於做好非急救醫療轉運管理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該文件要求非急救醫療轉運業務必須由醫療機構承擔,同時對醫療機構的硬體做了詳細的規定。
該文件要求開通專用服務電話,建立醫療轉運調度資訊系統(能查詢和記錄患者基本資訊、車輛行駛定位及軌跡、從業人員、收費、基本病情記錄等資訊)。通話錄音至少留存3個月,資訊系統記錄長期存儲,可隨時接受監督檢查。
社會化資源支援也是非急救轉運改革的一個方向。
江蘇省南京市于2018年8月正式啟動了非急救患者轉運社會化服務工作,由南京長客非急救轉運服務有限公司承擔相關工作。非急救轉運公司按120急救中心標準建立了24小時調度中心,並開通了非急救患者轉運呼叫專線“962120”。
天眼查資訊顯示,南京長客非急救轉運服務有限公司的股東為江蘇長運定制客運服務南京有限公司和南京金旅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兩家公司股東均為個人。
2023年8月,泉州發佈《泉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等5部門關於開展非急救轉運社會化服務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指出,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鼓勵國有企業積極參與……建立非急救轉運社會化服務平臺,逐步規範全市非急救轉運服務工作,實現非急救轉運服務與院前急救的分類管理有序運作,增加非急救轉運服務供給……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合法權益。
《意見》規定,考慮到非急救轉運工作風險較大,要求較高,向社會公開徵招、嚴格遴選承運單位,優先選擇年度道路運輸企業品質信譽考核結果為AA級以上道路客運企業,承擔市區醫療機構非急救轉運業務。
2024年3月13日,合肥市衛健委發佈《關於徵求《關於開展非急救轉運社會化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合肥市衛健委同樣並沒有要求非急救醫療轉運業務必須由醫療機構承擔。
合肥版徵求意見稿稱,非急救轉運工作專業要求高、安全責任大,應選擇管理制度健全、信譽好的企業承擔非急救轉運任務,優先選擇具有省際包車客運資質且年度品質信譽考核結果為AAA級道路客運企業,承擔市區醫療機構非急救轉運業務。
在公眾尤為關注的價格問題上,合肥版徵求意見稿要求,實行收費公示和結算清單制度,提供統一的收費票據。開展非急救轉運前提供服務者應與服務對象事先簽訂服務協議,明確服務內容、收費標準等條款。嚴禁未明碼標價、私自加價等行為。
這類探索的顯然值得期待,能不能讓“黑救護車”現象得到遏制,讓那些非急救轉運病人真正找到車,及時坐上車,還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稿件中人物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