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22日訊(記者 趙雅芝)2020年全國兩會已拉開帷幕。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武漢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王玉玲建議,建議儘快建立健全各層級信用資訊歸集、共用和查詢機制,為銀行打開信用資訊共用大門,督促銀行改善風險控制模型,提升風險管理水準,鼓勵各地建立信用貸款擔保基金,撬動更多信用貸款發放。
近十年,我國商業銀行債務融資快速增長,其中銀行貸款佔比顯著增加,大量貸款以政府信用支援和房地産為抵押品,銀行貸款結構以抵押擔保貸款為主,信用貸款佔比處於較低水準。從風險承擔角度來看,商業銀行通過抵押貸款能將貸款風險轉移出去,但抵押品的分佈則成為影響銀行資金流向和資金配置的重要因素,貸款高度依賴抵押品可能會導致金融風險向銀行和政府集中,而銀行對抵押品的過度依賴,也不利於其作為金融仲介主動提升風險管理水準,也不利於充分發揮其識別企業家、支援企業創新發展的功能。因此,引導商業銀行培養信用貸款文化,對於改善銀行貸款結構,提升銀行風控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另一方面,推動商業銀行發放信用貸款是支援企業創新發展,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重要抓手。一直以來,大量小微企業融資難的根結就在於缺乏足夠的抵質押物。信用貸款不需要企業提供完全擔保,銀行憑著對企業經營狀況和信譽的了解發放貸款,能夠幫助誠信經營的企業快速獲得融資支援。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部門積極出臺金融支援措施,要求商業銀行減輕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把主業突出、財務穩健、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信用良好作為授信主要依據,合理提高信用貸款比重。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增加信用貸款比重和額度也成為金融助企紓困的重要舉措。2020年一季度末,普惠小微貸款餘額12.4萬億元,其中,信用貸款佔15.4%,比上年末高1.9個百分點,信用貸款業務仍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王玉玲指出,近年來,在各部門的大力倡導下,商業銀行對於開展信用貸款業務進行了許多有益嘗試,單戶授信百萬元以下的無抵押貸款已實現線上放款,如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小微企業主經營貸款和消費信用貸款等,金額小、期限短、審批發放快捷,此類小額信用貸款風險模型運用成熟,貸款風險整體可控。但也要注意到,用於支援各類企業生産經營的中長期信用貸款發放明顯不足,制約信用貸款業務深入發展的主要難點有:一是信用貸款的風險相對於抵押、擔保貸款更大,商業銀行需要借助金融科技手段充分挖掘企業信用資訊,確認其資信具備還款能力。此外,一旦出現貸款逾期,也因缺乏抵押物而清收困難,容易形成不良資産。二是各地各部門資訊分散且開放不足,“資訊孤島”尚未打破,商業銀行無法跨部門全面獲取企業信用資訊,數據搜尋成本較高,僅依賴單一部門數據精準畫像能力有限,貸款前端風險控制手段不足。三是缺乏完善的考核和盡職免責評價體系,實踐中考核導向激勵作用不明顯,商業銀行發放信用貸款的積極性不夠,基層工作人員發放信用貸款意願不足。四是風險控制和緩釋機制缺乏,商業銀行內部風控模式不能適應信用貸款風險防範要求,而外部環境中關於信用貸款的風險緩釋機制也有待夯實。
針對上述問題,王玉玲建議儘快建立健全各層級信用資訊歸集、共用和查詢機制,為銀行打開信用資訊共用大門,督促銀行改善風險控制模型,提升風險管理水準,鼓勵各地建立信用貸款擔保基金,撬動更多信用貸款發放。與此同時,在監管考核評估方面考慮增設信用貸款有關指標,推動商業銀行積極發放信用貸款,進一步發揮銀行體系支援企業創新發展功能作用。
具體來看,一是強化金融科技手段應用,改進風控模式,督促商業銀行及時開發、引進適用於信用貸款發放管理的風控模型,從前端有效控制貸款風險,提高甄別效率。嚴格落實金融資産風險分類辦法,合理劃分金融資産風險,將債務人履約能力評估、償付記錄和財務狀況考察作為重點,弱化對抵押擔保的依賴,提高中長期信用貸款佔比。創新信用貸款産品,推動新增信用貸款更多支援首次貸款的小微企業。
二是健全信用資訊歸集查詢機制,儘快整合分散在稅務、市場監管、海關、司法以及水、電、氣費,社保、住房公積金繳納等領域的信用資訊,從頂層設計上著手打破資訊孤島,為地方建設信用資訊平臺提供示範指導。推動各地積極探索建立信用資訊平臺或夯實金融服務平臺功能,除為銀行開放平臺入口、撮合融資之外,還應對接市場監管、稅務、司法等主管部門,確保入駐銀行能夠通過平臺獲取企業關鍵經營資訊,幫助銀行多維度識別問題和判斷風險。
三是完善評估考核辦法,創設政策工具支援銀行更多發放信用貸款,引導商業銀行合理配置金融資産,推動改善銀行貸款結構。調整監管考核辦法,考慮在考核評價體系中增設信用貸款指標,引導商業銀行加大信用貸款發放力度,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貸款門檻,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
四是加大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對信用貸款業務的支援力度,緩釋銀行相關業務風險。同時,鼓勵各地建立信用貸款擔保基金,建立持續的資本金補充機制,多渠道籌措資金,壯大擔保實力,為銀行開展信用貸款業務分擔風險。
(責任編輯:曾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