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以8條措施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商務部世貿司相關負責人表示,《意見》旨在營造一流營商環境,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受訪專家表示,系列舉措將加快中國的貿易政策與國際通行規則的接軌,並有助於提高運用國際規則維護我國發展權益的能力,更好地應對其他國家的貿易保護主義措施。
加入世貿組織以來,我國出臺一系列舉措,確保貿易政策措施符合世貿組織規則和加入承諾。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的通知》,此次《意見》是根據當前新形勢對上述通知進行的修改完善,合規對象、合規主體等均進一步拓展。
《意見》明確,國務院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對制定的貿易政策開展合規評估,使其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則和中國入世承諾。
“這有利於中國的貿易政策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特別是與世貿組織規則相通相容,有利於提升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水準,構建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商務部研究院副院長張威告訴上海證券報記者。
《意見》突出了合規主體職責。在貿易政策制定過程中,政策制定部門應按照“誰制定、誰評估”原則,對擬出臺的政策措施是否合規開展評估。
在合規對象方面,《意見》明確為影響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産權以及涉及外商投資等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相關的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在合規評估程式上,《意見》明確了合規評估是貿易政策出臺前的必要前置環節。貿易政策報請批准或提交審議時,合規評估書面意見應與貿易政策文件一併提交。貿易政策存在不合規風險的應作必要修改。
在張威看來,合規主體、合規對象和合規評估程式的明確,有助於增強貿易政策出臺的透明度和穩定性,保障貿易政策的公平性和可預期性,有利於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促進生産要素暢通流動和資源高效配置。
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研究部主任崔凡對記者表示,本次《意見》的另外一個亮點是新增了“開展對外合規評估”的工作規定。商務部對世貿組織其他成員的違規措施要及時提出關注、積極開展磋商談判,維護企業正當海外權益。
“在這方面,今後可能還需要加強企業與政府之間的溝通和合作,從而更好地運用國際規則維護中國發展權益。”崔凡説。
張威也表示,商務部牽頭對世貿組織其他成員的違規措施提出關注並積極磋商談判,有利於維護中國企業在海外的正當權益,提高運用國際規則維護中國發展權益的能力,更好地應對其他國家的貿易保護主義措施。
商務部世貿司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商務部將牽頭做好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完善保障措施,推動《意見》各項要求落地見效,為建設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作出更大貢獻。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