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優化智慧財産權領域營商環境,有了最新的制度支撐。
近日,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教育部、科技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版權局、中國科學院聯合製定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優化智慧財産權領域營商環境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到2027年,智慧財産權領域營商環境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水準顯著提高,智慧財産權創造品質、運用效益、保護效能、管理水準和服務能力整體提升,智慧財産權政務服務進一步優化,企業和群眾辦事滿意度、獲得感持續增強,智慧財産權領域營商環境助力高品質發展的作用更加凸顯。
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
“中國的創新正不斷給世界帶來驚喜。”3月23日,西門子股份公司董事會主席、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博樂仁(Roland Busch)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25年年會開幕式上致辭時表示。
博樂仁不僅對中國的創新能力表示認可,更是以實際行動認同了創新所賴以生存的土壤,即好的營商環境。“我們將持續投入,持續支援中國發展。我相信,這也是眾多跨國企業共同的心聲。”據博樂仁介紹,西門子在中國擁有一支約3萬人的團隊,服務中國5萬多家客戶。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是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的重要內容。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局長申長雨此前表示,近年來,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回應和解決外資企業在智慧財産權方面的關切與訴求,依法嚴格保護外資企業智慧財産權,助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推動我國成為全球企業投資的優選地、前沿技術的首推地和創新産品的首發地。
一個典型的例證就是,完善與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常態化溝通機制,著力解決好企業急難愁盼問題。近年來,國家智慧財産權局與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國際商標協會、中國歐盟商會等機構代表座談,與杜比實驗室、特斯拉公司、雀巢集團、耐克公司、高通公司等企業負責人面對面深入交流……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廣泛聽取外資企業意見建議,及時回應外資企業在智慧財産權方面的關切和訴求,為外資企業在華經營提供更好的智慧財産權服務。
據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智慧財産權保護司司長郭雯介紹,為回應外資企業智慧財産權訴求關切,在建立與外資企業的常態化溝通機制之外,國家智慧財産權局主動對接高標準的國際經貿規則。中國已加入幾乎所有主要的智慧財産權國際條約,成為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管理的專利、商標、外觀設計三大國際註冊體系的重要用戶。每年都有大量的國外企業通過這三大體系在華開展智慧財産權佈局。同時,中國還相繼完成商標法、專利法新一輪修改,建立國際上高標準的懲罰性賠償制度。
同時,嚴格實施高水準的智慧財産權保護。高效解決藥品上市審評審批環節的專利糾紛,保護創新藥企合法權益;堅決打擊專利惡意無效和商標惡意註冊等行為,相繼妥善處理涉及美國、德國、法國、義大利、泰國、丹麥等國家相關企業的多起智慧財産權糾紛。
完善智慧財産權法律法規
營商環境是穩定市場信心、激發經濟發展活力、推動高品質發展的重要因素。以依法嚴格保護外資企業智慧財産權為注解之一,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正在紮實做好智慧財産權營商環境建設,高標準完成國務院營商環境創新試點的相關任務,積極助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我們將進一步優化智慧財産權領域營商環境,推出更有針對性的改革舉措,助力營造國企敢幹、民企敢闖、外企敢投,各類企業競相發展的良好智慧財産權營商環境。”在今年年初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副局長胡文輝表示。
顯然,《意見》正是在此前成績基礎上的“進一步”改革舉措之一。
近年來,國家智慧財産權局不斷提升智慧財産權工作法治化水準。積體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修改草案已公開徵求意見。制修訂《專利糾紛行政裁決和調解辦法》等部門規章。深入宣傳貫徹新修訂的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專利審查指南》。發佈《人工智慧相關發明專利申請指引(試行)》等政策性文件。
此次發佈的《意見》對完善智慧財産權法律法規提出明確要求:加快新一輪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修改論證,強化商標使用義務,進一步加強對惡意搶注等行為的規制。加快著作權法配套法規的修訂工作。完善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法規。推進地理標誌專門立法,健全專門保護與商標保護相互協調的統一地理標誌保護制度。指導加強智慧財産權地方性法規體系建設。《意見》還要求健全新領域智慧財産權保護規則。
持續提高智慧財産權審查品質和效率,對於優化智慧財産權領域營商環境非常重要。2024年,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持續壓減智慧財産權審查週期,發明專利平均審查週期縮短至15.5個月,商標註冊平均審查週期穩定在4個月,均達到相同審查制度下國際領先水準。發明專利審查結案準確率達到95.2%,商標審查、異議、評審抽檢合格率均在97%以上。
《意見》對此進一步優化,提出持續壓減專利、商標變更辦理週期,一般情況下涉及專利權轉移的著錄項目變更應在1個月內完成審查,商標轉讓、變更應分別在40日、20日內完成首次審查。綜合運用優先審查等多種審查模式服務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根據區域發展需要和地方重點産業需求,進一步拓展地方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預審領域,更好滿足創新主體專利快速確權預審需求。優化商標註冊申請快速審查模式,允許圖形商標快速審查,完善在商標駁回復審和異議申請等環節實施優先審查裁定,更好支援當事人快速維護合法權益。加快建立商標審查協作評價機制,持續提高審查品質和效率。
加強智慧財産權協同保護
智慧財産權保護情況,無疑是智慧財産權營商環境的一個關鍵風向標。
近年來,我國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持續加大,智慧財産權保護社會滿意度屢創新高。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大力強化智慧財産權協同保護。2024年,出臺《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建設工程實施方案》,國家級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總數達124家,覆蓋全國29個省(區、市),智慧財産權維權案件平均辦理週期保持在2周以內。指導智慧財産權糾紛調解組織開展糾紛多元化解工作,平均調解週期維持在28天以內。
在此基礎上,《意見》再次強調加強智慧財産權協同保護。加大對民營中小微企業原始創新保護力度。加強智慧財産權行政執法保護,依法打擊侵犯智慧財産權行為。健全智慧財産權行政裁決案件移送、協助調查、送達執行等智慧財産權行政裁決聯動和侵權快速處理機制以及央地協作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健全智慧財産權信用監管體系,規範智慧財産權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認定標準和程式,依法依規對智慧財産權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實施懲戒。依託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加強商標、專利、智慧財産權出質登記、涉企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資訊的歸集公示。強化反壟斷監管執法,預防和制止濫用智慧財産權排除、限制競爭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創新發展。
《意見》對於加強海外智慧財産權糾紛應對指導工作也提出了要求。鼓勵各地方在貿易往來密集的國家和地區佈局設立智慧財産權工作指導站。依託海外智慧財産權糾紛應對指導分中心,為企業提供專業高效的海外糾紛應對指導服務。分行業整理形成重點出口企業名錄,加大維權援助力度。支援保險機構開發推出更多海外智慧財産權保險産品,推動設立海外智慧財産權維權援助基金,助力企業降低維權成本。及時收集和發佈國外智慧財産權法律制度資訊,建設國外智慧財産權訴訟案件數據庫,開展典型案例分析研究,為企業應對涉外智慧財産權糾紛提供資訊支援。加大涉外智慧財産權法律服務機構培育力度,加強涉外智慧財産權法律人才隊伍建設,提升企業海外糾紛應對指導的專業性和針對性。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