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10日訊 9月9日晚間,六國化工(600470.SH)公告稱,其及相關人員收到安徽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顯示,2023年4月6日,六國化工與關聯方銅陵市華興化工有限公司、安徽省潁上鑫泰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債權轉讓協議,約定將六國化工對鑫泰化工的2403.69萬元的債權全部轉讓給華興化工,六國化工未及時對該關聯交易履行相關的資訊披露義務,直至2023年年度報告中才對相關情況進行描述。
該行為違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安徽證監局決定對六國化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同時,邢金俄作為六國化工董秘,對六國化工未及時對上述關聯交易履行相關的資訊披露義務的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根據《信披辦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二條的規定,安徽證監局決定對邢金俄採取監管談話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資料顯示,六國化工主營業務為肥料的生産和銷售。此前,其發佈2024年半年報,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30.6億元,同比下降7.83%;凈利潤2937.11萬元,同比增長201.87%。
(責任編輯:朱赫)